索 引 号 014288519/2023-00003
发布机构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3-28
标 题 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28[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西至宁连高速,东至伊小线,北抵新兴沟,南至放牛山、大伊山山脚,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6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新兴产业为驱动的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绿交织的宜居宜业生态文明样板区。

规划发展目标: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有突破、八年争腾飞”的总体发展目标,分步构建灌云高新区现代产业体系: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高新片区规划控制区域大气、声、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基本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不达标。高新片区规划控制区域建成后,区域环境仍能得到较好的保持。区内所有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外排。在采取适当措施后,高新片区规划控制区域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现状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除地表水外可以满足各要素环境质量标准等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规划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高新片区规划开发建设要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规划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公众对规划实施所在地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3)公众认为开发区功能定位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规划在建设中需要注意的环境问题;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镇长

联系电话:13961377277

八、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198号6幢4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3402595355

电子邮箱: 13402595355@163.com

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附件:(3月28日)第二次网络公示内容(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docx

附件:附件2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规划环评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附件:附件1 伊山镇城北科技园高新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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