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036/2019-00004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21 |
| 标 题 | 关于评选2018年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评选2018年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n\n | ||
| 时 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1-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近年来,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教育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干部职工更好地做好本单位信访工作,经研究,决定表彰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信访稳定,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
拟在全县教育系统中评选出先进个人40名,先进集体12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创新意识强,能够在推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3.职能作用发挥显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党群关系密切,群众公认度高;
4.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制度建全,档案规范;
5.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集访、越级访、个人极端行为和有影响事件;
6.敏感时期无各类非访。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2.忠诚党的信访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始终保持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
3.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信访业务能力强,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善于协调解决各种复杂问题,勇于担当,在信访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作风扎实,工作务实,坚持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5.在信访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同志的先进性,代表性;
(二)对于推荐的先进个人人选,要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得弄虚作假;
(三)各校根据评选条件,填写《2018年灌云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先进集体申报表》、《2018年灌云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各校于2019年1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信访室(716),联系电话:88852770,逾期不予补报。
下载201901bcd072cd759c46fda2b0c65b07951239.docx
灌云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