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5-00225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拟征告〔2025〕20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 发布日期: | 2025-07-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灌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灌云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灌云县侍庄街道镇集体,陆庄村集体、四组、五组、七组,乔圩村集体,沈庄村集体,侍圩村集体、三组、八组,瓦房村五组,于庄村三组、七组;小伊镇集体,大孙村一组、二组、三组、八组,董集村集体、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六组,洪河村三组、四组,花厅村集体、四组、九组、泊阳五组、泊阳九组,吴郑村一组,小茆村集体、一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祝荡村集体、四组、五组、六组,八组、十一组;伊山镇集体,官路口村二组、三组、五组、八组、九组,披甲墩村集体,山前村集体,山西村集体、山西二组、山西五组,王圩村集体,郑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4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灌云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小伊自然资源所黄继云,电话:0518-88325598;伊山自然资源所孙国军,电话:0518-88830255;侍庄街道自然资源所李传佳,电话:0518-88653688。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连云港段)三改用地)位置示意图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