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时间:2025-12-15 15:08  信息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按建筑面积收取 75\45元/平方米 由灌云县人民政府制定 灌政规发【2013】3号
2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灌云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超计划用水费用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超计划用水费用收取 第一档: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超计划用水量在10%以下(含10%)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一倍征收;
第二档:在10%以上20%以下(含20%)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二倍征收;
第三档:在20%以上25%以下(含25%)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三倍征收;
第四档:在25%以上30%以下(含30%)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四倍征收;
第五档:31%以上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五倍征收。
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超定额超计划用水使用的加价标准按以上加收标准1.5倍征收。
供水水价为各类别自来水基本水价,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各种附加费用。
按照超计划用水量进行收取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连云港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发改价格发〔2019〕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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