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的通知

时间:2026-11-02 15:15  信息来源: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局属各股室(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强化我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3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含1个生物育种玉米科技示范场所),开展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为县区域性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综合展示场所或示范点,能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任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该项目补助20万元,主要在示范推广投入物资(如种苗、药肥等)、技术协作、技能培训、标牌制作、观摩物料等环节进行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地租金、本基地(场所)在职职工的劳务费、日常电费。

3.其他要求:申报主体须申报主体须是在灌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试验示范场所应有一定规模,稻麦、生物育种玉米示范场所面积200亩(含)以上,单块连片≥100 亩(含),特粮特经和园艺示范场所面积50亩(含)以上,并实质性开展生产经营,具有土地经营权且符合我县土地利用规划。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申报主体要高度重视并编制好实施方案。要根据项目类别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环节、实施地点与规模、计划进度、经费预算、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绩效考核指标。

三、严格项目验收管理

项目实施完成后,经镇街现场查验后,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并适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工作办公室要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加强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并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立项所需材料(清单见附件),一式四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13775560518

附件:

1.项目申请表.doc

2.灌云县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3.项目申报立项所需材料清单.doc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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