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0 16:10 信息来源:灌云[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督促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站)关,确保出厂(场、站)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及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和《关于开展2025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将我县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公示。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