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信息公示

时间:2026-10-16 10:41  信息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房源公示期: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28日

二、认购人须在本月25日中午前,到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58号窗口签订《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三、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四、提交县住建局(房产预售科)的资料为:1、《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退房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加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五、参加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10月28日15:0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158号窗口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七、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八、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第一百四十一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序号

小区名称

幢号

单元号

房间号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单价(元/㎡)

1

雲樾东方钰园

8

1

104

住宅

134.27

6920

2

东门凤凰城

6

2

201

住宅

133.34

5500

3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012

公寓

40.487

7491.67

4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09

公寓

41.59

7000

5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0

公寓

40.48

7000

6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1

公寓

69.66

7000

7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3

公寓

41.59

7000

8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4

公寓

41.64

7000

9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5

公寓

41.64

7000

10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6

公寓

41.59

7000

11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7

公寓

41.59

7000

12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8

公寓

41.59

7000

13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19

公寓

41.59

7000

14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20

公寓

41.59

7000

15

尚都新天地二期

6


1121

公寓

40.48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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