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须 知
尊敬的市民:
县长信箱是县委、县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通过来信等方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利。灌云的发展凝聚着您的智慧和贡献,真诚地欢迎您对灌云的发展提出建议,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以便我们更好地勤政为民、服务于民。
一、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灌云县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等,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改进工作的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将及时反馈。
二、受理范围:
(一)对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县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解决的有关问题。
三、受理原则:
对所有来信以受理为原则,不受理为例外。对以下来信,可以不予受理:
(一)主体不明,内容不具体,无法核实的;
(二)属于民事、经济等个人问题,与政府职责无关的;
(三)不属政府管理权限范围的;
(四)已进入仲裁、司法程序的;
(五)已定性且实行终结处理的;
(六)咨询答疑类问题(该类问题请到本网站“公众监督”版块反映)。
四、须知事项:
1、投诉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歪曲或捏造事实。
2、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家庭地址。
3、投诉类需要保密的,请注明“保密”。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