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076/2018-00014
发布机构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7-24
标 题 灌云经济开发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案件交办催办、督办、查办暂行办法
文 号 灌经发〔2018〕6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规范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的办理,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的催办、督办范围 (一)催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紧急、存在安全隐患或即将超时的案件。 (二)督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成员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纳入督办范围。 1.
时 效

灌云经济开发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案件交办催办、督办、查办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7-24[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第一条   为规范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的办理,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的催办、督办范围

(一)催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紧急、存在安全隐患或即将超时的案件。

(二)督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成员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纳入督办范围。

1. 对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的案件,经两次催办仍超过办理时限未处理完毕的;

2. 对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办理的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牵头单位拒不办理或协办单位不接受、不配合,导致逾期办理或过期未办理的;

3. 对交办的诉求事项,因未达到结案标准被县12345公共服务平台连续两次以上退回重办的;

4. 案件反馈情况与实际办理结果不一致,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对群众诉求,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三)查办范围。经督办的事项仍未按规定完成且无合理解释或完成较差的。

第三条  催办、督办、查办程序

(一)  催办程序。在办理过程中,督查人员采取电话了解办理进度、现场查看、定期汇报等方式,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承办事项。

(二)  督办程序。督查人员对应督办事项,下发《督办通知单》。承办部门处置完成后将办理情况以《督查回复》形式报平台。督查人员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询问承办部门,必要时退回重办。

(三)查办程序。对应查办案件由开发区12345平台提交园区监察室,监察室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和问责。

第四条    结果应用

对被督办、约谈、诫勉谈话、问责的单位每次分别扣综合目标考核百分制得分5分、10分、15分、20分。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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