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076/2018-00014 | ||
发布机构 |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8-07-24 |
标 题 | 灌云经济开发区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案件交办催办、督办、查办暂行办法 | ||
文 号 | 灌经发〔2018〕6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的办理,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的催办、督办范围 (一)催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紧急、存在安全隐患或即将超时的案件。 (二)督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成员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纳入督办范围。 1.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7-2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第一条 为规范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的办理,根据机关效能建设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的催办、督办范围
(一)催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紧急、存在安全隐患或即将超时的案件。
(二)督办范围。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成员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纳入督办范围。
1. 对经济开发区12345公共服务平台交办、转办的案件,经两次催办仍超过办理时限未处理完毕的;
2. 对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办理的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牵头单位拒不办理或协办单位不接受、不配合,导致逾期办理或过期未办理的;
3. 对交办的诉求事项,因未达到结案标准被县12345公共服务平台连续两次以上退回重办的;
4. 案件反馈情况与实际办理结果不一致,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对群众诉求,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三)查办范围。经督办的事项仍未按规定完成且无合理解释或完成较差的。
第三条 催办、督办、查办程序
(一) 催办程序。在办理过程中,督查人员采取电话了解办理进度、现场查看、定期汇报等方式,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承办事项。
(二) 督办程序。督查人员对应督办事项,下发《督办通知单》。承办部门处置完成后将办理情况以《督查回复》形式报平台。督查人员对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询问承办部门,必要时退回重办。
(三)查办程序。对应查办案件由开发区12345平台提交园区监察室,监察室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和问责。
第四条 结果应用
对被督办、约谈、诫勉谈话、问责的单位每次分别扣综合目标考核百分制得分5分、10分、15分、20分。
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