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965/2024-00007
发布机构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11-21
标 题 关于印发《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 号 灌自然资发〔2024〕218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11-21[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自然资源所,局各机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工作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1日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县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原则,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自然资源信访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对全局自然资源信访工作负总责,推动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处理解决。

(二)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指导分管部门办理信访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局完成信访积案的排查、调处、化解等工作。

(三)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以及自然资源所负责涉及本部门、辖区内相关业务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二、办理原则

????局信访工作机构为信访办公室,具体承办我局接访收文的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分类、转送、反馈、归档工作,加强与省厅、市局、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信访机构的沟通联系。

(一)统一登记、受理

由信访办公室统一登记下列自然资源信访事项:

1.群众来信来访;

2.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件;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件;

4.网络来信(阳光网、自然资源部网站、厅长信箱等);

5.其他信访件。

对上述信访事项的受理,由信访办公室统一按以下情形办理:

信访办公室对信访案件经甄别后确定是否进入信访调查处理程序(属于依法分类处理的,按照《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办法》办理)。信访案件由局信访办公室进行登记——报分管领导签批《信访事项转办单》(重大案件报主要领导签批)——信访案件转交相关承办部门限期办理——承办部门办理结果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局信访室——局信访室向信访人反馈案件处理结果,送达《访事项受理告知书》《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根据需要上报交办机关——整理归档。

对符合受理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发出受理告知书,并将信访材料及时转承办部门;

对不予受理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信访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向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自然资源职能管辖范畴的信访事项,明确告知信访人管辖机关,并引导其向该机关反映问题。 ??

(二)分类处理、归口办理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信访所涉及的业务由对应部门具体承办信访事项:

1、执法大队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信访违法用地、用海、用林查处工作。

2、机关纪委负责处理信访反映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人员违纪违规案件调查处理。

3、局各业务部门负责全县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信访、访等案件的调查及对具体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4、自然资源所为本辖区内自然资源信访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信访案件的前期预警、信访案件调查处理上报等工作。?

(三)按时提出答复意见

负责调查核实信访事项的承办部门自接到信访办公室转交的信访事项之日起,30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作出答复意见,交由信访办公室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承办部门应及时提出延长办理期限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送信访办公室备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四)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1.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回复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对重大、疑难、复杂难以按时办结的信访事项,应及时提出延长办理期限经主要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信访事项调查核实报告回复意见由信访办公室根据承办部门提出的答复意见,按信访行文格式形成答复意见后由局分管领导签发。

三、办理制度

(一)坚持依法分类规则。坚持依法、正确处理信访事项,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和路径,准确甄别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原则,坚持“法定程序优先”,对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适用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事项,坚决导入法定程序处理。切实做到合理诉求处理到位,无理非访处置到位,行政责任追究到位。加强与政法机关对口联系,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分流、对接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明确信访事项责任单位,防止互相指路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首问负责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以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信访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实行首办负责制。凡我局收到的各类信访事项,承办部门为责任部门,承办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市县领导签字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局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落实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局领导班子以轮流值班的形式,每月安排接待来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的情况,做好记录、归档工作,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妥善处理,限时办结。局领导班子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四、督导问责

  信访案件的办理要严格遵循领导批示和办理时限,逾期未能对信访案件办结的,信访办公室提请局机关纪委督办。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平台工单、上级交办件等,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造成不良影响的,局机关纪委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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