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288965/2022-00002
发布机构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01-04
标 题 关于印发《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灌自然资发〔2022〕1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01-04[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自然资源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已经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214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抢抓“十四五”发展机遇,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不断提升我县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自然资源管理核心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自然资源管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法治灌云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以建设“先锋自然”为引领,围绕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展现灌云特色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亮丽品牌。到2025年,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制度健全、职责完备、覆盖全面、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建成。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提升,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党员干部职工的必修课,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学习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指导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确保我县自然资源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行稳致远。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高度重视宪法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基本制度,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引导全系统尊崇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全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国家机关民法典普法责任,引导全系统认真学习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将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为引领开展实际工作的重要标尺,认真履行自然资源部门科学发展排头兵、物权保护引路人的责任。通过民法典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尊重民事主体、保护民事权利的法治意识,为行政服务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五)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确权登记、信访办理、信息公开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熟练运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

(六)深入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紧跟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立改废释情况,加强自然资源多门类、多领域制度体系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测绘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精通自身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熟练掌握自然资源领域其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深入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三、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宪法和与自身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探索完善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强化关键岗位法治教育。全面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信访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建立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关键岗位的一线阵地作用,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深入讲解法律、大力宣传法律。执法队伍既要严格执法,也要在执法工作中注重向地方人民政府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三)深化全民法治宣传。立足灌云县海上有岛、城中见山、山海相拥的资源禀赋,开展具有灌云特色、生动有趣、务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紧扣我县“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对机关、学校、乡镇、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地理信息安全、国家版图等意识教育。针对用地建设单位、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

四、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一)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全面推行“四个一”学法工程,即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一次“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一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一次公职律师法治培训。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年度法治讲座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行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和初任、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谁执法谁普法水平,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整合各类资源,借助湿地公园、矿地融合、土地整治等系统资源打造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基地)。要选取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重点村居,打造一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前沿阵地”,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使法治宣传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自然资源法治理念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强力推进全民法治宣传。利用“3.12”植树节、“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纪念日,集中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等活动。强化对青少年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中、小学校为阵地的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强化对农民群众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保护耕地重要性的意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强化对市民群众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积极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深入推进自然资源依法治理。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行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转变成引导、保障自然资源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规则,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行政服务过程中,实现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弘扬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履行“两统一”职责的过程。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以徐国保局长为组长,支学凯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执法监督与法规科,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组织、联络、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推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每年12月10日前,向市局报告本地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二)强化组织实施。本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21年-2022年初,灌云县局根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本级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建立领导机构。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年初至2025年上半年,灌云县局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5年下半年,灌云县局将对“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并上报市局。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开展好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强化日常督导,保障规划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探索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

 

灌云县政府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
主办:灌云县人民政府 承办: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