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8965/2023-00005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14 |
标 题 | 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灌自然资发〔2023〕184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3-08-14[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自然资源所,局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媒体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责任机制,建立并完善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回应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时、度、效,科学处置、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舆情处置工作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在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回应上,要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政务舆情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整理分析研判处置、第一时间向社会回应,力争有用有效。
(四)及早防范原则。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徐国保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占国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春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支学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兆栋 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甜甜 副局长
成 员:周斌 邱菊 谢印自 陈洪峰 马勇
江浩东 徐兵 方涛 任奕 侍海兵
徐效华 荣金 李刚 孙红成 侍雷霆
陈波 沙亮 吴春亚 王刚 侍晓磊
燕素琴 王剑 司福生 赵勇 李传佳
庄国柱 孙朝权 马海洋 封士全 张磊
谢兆生 黄继云 赵迎军 蒋磊 陈洪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的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科室、各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1小时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单位、科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审定后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事件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事件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3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媒体的能力。
四、工作保障
各所、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是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的监控第一责任人,要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确保一旦发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责任追究
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反恐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一岗双责”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员及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