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271/2021-00066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1 |
标 题 | 住建局“六项举措”密织建筑施工“安全网” | ||
文 号 | 无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05-2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是严守“安全不过关、质量不验收”的工作底线。今年,住建局质安站一改以往的监督模式,实行“管质量同时管安全”的联动机制,全站质量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分工不分家,共同参与,工程管理上做到通力协作、互相配合,以达到工程“质量安全同步推进”的目标。树立“做好安全是质量验收的前提,质量验收是做好安全的坚强后盾”的理念,只有当安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质量验收,充分突出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坚决执行“安全不过关、质量不验收”的工作底线。
二是实行“危大工程”每周报备制度。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住建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报备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批准、实施”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把关、重点监管,要求“危大工程”在实施前,各项目要提前告知安全监督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每周以书面形式上报“危大工程”进展情况,直至该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危大工程”施工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现场带班,在岗履职;监理单位要实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
三是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力度。为加强对我县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住建局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抓好落实。从起重设备的信息入库、安装告知、检查验收、机械检测到使用登记,全部实行备案制度。要求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机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操作人员确保持证上岗、人证合一;起重机械在安装和顶升作业前必须报安监站审批,所有附着支撑等结构件必须使用原厂生产的合格构件,未经同意一律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四是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检查管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建筑工地正在使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监管人员,及时落实处理,同时实行停工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避免工程因机械自身使用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五是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这个中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为主要检查内容,根据不同季节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春节后复工和每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凡是发现存在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采取跟踪式服务,督促其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六是大力推行施工安全网上监管。充分利用“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和手机APP以及我县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整体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