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1 16:17 信息来源:灌云[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有关措施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6〕2号)等相关规定,灌云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关于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灌云县SM320723-2026-002号)》(以下简称“说明”),作为成片开发范围内征收土地依据,现将《说明》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1.本公示在拟成片开发实施土地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实施土地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8日。
2.对本《说明》有异议的,应在《说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意见。提交地址为: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侍庄自然资源所(联系人:李传佳 ,电话:0518-88653688;邮编:222200)。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灌云县SM320723-2026-002号)》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关于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说明(灌云县SM320723-2026-00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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