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89132/2021-0054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 通知
发布机构: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灌政发〔2021〕99号
成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日期: 2021-09-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灌云县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灌云县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10: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灌云县质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灌云县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质量强县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规范督察行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部署要求,结合《灌云县质量督察工作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守住底线、营造环境、规范竞争、提升质量、促进发展”为基本思路,围绕“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聚焦质量工作责任履行、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质量安全事件处置、区域质量问题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保证县委、县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设质量强县,有力推动灌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灌云质量品牌。引领企业做强现有知名品牌,培育自主创新品牌,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支持自主品牌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聚焦新材料、装备制造、循环经济产业、纺织服装加工业、市化工基地配套等产业,以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为依托,开展产业集聚示范区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大江苏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等品牌培育保护和创新发展力度,优化名牌产品和商标品牌结构,增强灌云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江苏精品”认证,争创“鲁班奖”、“扬子杯”等优质工程。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标准体系、评价体系,推广品牌建设先进经验,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和品牌推广活动,不断提高灌云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各镇街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街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强化标准引领。改革标准供给体系,建立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标准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国内外标准比对,开展对标达标专项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优势企业和社会团体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研制一批代表高水平、体现高质量、引领高需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打造一流标准化技术研究和服务机构,发展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第三方服务市场,丰富标准化技术服务的提供渠道和服务方式。(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质量创新。实施重点领域装备技术和产品质量攻关工程,集中优势资源破解制约我县制造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质量问题。提升重点行业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使重点实物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等指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开展全员、全过程的微创新,大力开展关键领域的质量提升和研发创新,提高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质量。鼓励企业优化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工效学设计,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推广采用先进成型方法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控制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质量管理。引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专业性质量管理团队。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控制(QC)小组、现场改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大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和质量攻关工程。推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广泛开展质量问题诊断、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优势企业争创国家、省长、市长质量奖,在全县树立质量管理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研,针对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短板,实施精准帮扶措施,提供质量、计量、标准、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公益培训和公共服务。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将配套的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范畴,推动全生产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质量基础。健全计量科技创新体系、计量服务体系和计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 98%以上。充分发挥认证认可传递信任作用,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升级行动。加强认证监管,建立全过程追溯机制,规范认证认可行为。开展认证主题宣传活动,提升认证工作社会知晓度。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省以上质检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构建智慧质检网络系统,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认证检验检测服务、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公共技术服务。深化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县级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和高效运行,不断完善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质量监管。结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监管的有效性。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做好相关后处理工作,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两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一平台的“两清单两库一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完善产品风险管理机制,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加强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县市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质量共治。着力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组织引导、规范、服务行业质量提升的作用,结合行业特点,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提出行业质量提升措施。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质量评价的依据,倒逼质量提升。增强公众的质量维权意识,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全民质量意识,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县新闻办、县市场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旅局、县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质量激励。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作用,激励各行各业提升质量、追求卓越,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引领带动更多企业质量提升。在技术标准研究应用、技术创新、质量奖励与品牌培育、质量检测与风险预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经费投入,保障质量提升行动顺利开展。出台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政策的意见,加大财政投入,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强化品牌质量标准建设,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和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研发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机构)的支持力度。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优质服务。(县市场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面落实减税政策,持续开展“降费减负”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出台促进强优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发展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新招引的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我县重点发展产业的项目进行综合补奖。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健全完善项目容缺预审、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联审联验机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政务办、县市场局、县工信局、县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培养质量专业人才。推动质量教育进党校、进职业院校、进学校,发挥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作用。推进“互联网+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教育惠及面,多途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质量人才队伍。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质量培训力度,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在省“333”、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县“131”精英人才培养工程中注重选拔质量人才,加强高端质量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加大首席质量官的培训与推广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全县技能大赛活动,培育众多“技能状元”和“灌云工匠”。(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场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灌云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6月至7月)。县、镇街、园区党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年度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督察计划,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形成“专项督导、专班负责、专报跟踪、专题会商”的“四专”督察落实机制。召开全县质量大会,全面启动质量督察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至10月)。围绕督察工作要求,抓好任务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完成质量发展工作任务,以书面督察、实地督察、专项督察等方式做好督察安排,加强督察工作进度的总结反馈。同时,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形成书面督察报告及督察意见书,对于质量工作成绩突出的镇街、部门、企业以及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于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和落实措施,汇总整理前阶段督察工作成效,形成灌云质量发展动力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建立党委质量工作督察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党委政府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质量管理和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对质量工作领导水平,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经济发展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质量督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被督察单位应当自觉接受质量督察监督,积极配合质量督察组开展工作,向质量督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强化重大质量事故问责,实行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质量考核评价一票否决制度。

(二)加强统筹。加强各级党委对质量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党委、政府和企业、社会凝聚共识。完善督察考评体系,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等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推进“互联网+督察”,提升督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提高督察工作效能。

(三)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我县提升质量、转型发展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树立质量标杆,塑造灌云质量形象,让“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成为全县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把质量工作紧紧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形成质量是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形象核心元素的发展理念,探索质量提升新路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灌云质量元素,营造全社会共抓、共推、共治、共享的局面。


附件:灌云县质量强县评价指标体系.doc



解读链接:《2021年灌云县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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