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19-00637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发〔2019〕1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
2019年9月30日,省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以苏政地〔2019〕621号批准转用、征收下车镇黄荡村,伊山镇七里松村、向阳村等集体土地2.56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5379公顷、耕地2.1599公顷)。现将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
被征收(转用)土地单位 |
征收(转用)土地位置 |
面积 (公顷) |
地类(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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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
其中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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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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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园景区工程(三期) |
伊山镇向阳村马圩组 |
下车镇黄荡村、伊山镇七里松、向阳村等境内 |
0.6246 |
0.6246 |
0.4866 |
||
伊山镇向阳村荣东组 |
1.5542 |
1.5542 |
1.5096 |
||||
伊山镇向阳村新建组 |
0.1089 |
0.1089 |
0.1089 |
||||
伊山镇七里松村二组 |
0.2249 |
0.2018 |
0.0073 |
0.0231 |
|||
下车镇黄荡村一组 |
0.042 |
0.042 |
0.0411 |
||||
下车镇黄荡村四组 |
0.0053 |
0.0053 |
0.0053 |
||||
下车镇黄荡村十三组 |
0.0011 |
0.0011 |
0.0011 |
二、土地补偿依据
(一)土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省政府93号令和苏政发〔2011〕40号文、市政府连政规发〔2014〕3号和连政规发〔2011〕10号等文件执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连政规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三、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分三个年龄段采取社会保障安置。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五、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