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0-00156 | 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综合政务/其他 / 决定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发〔2020〕1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3-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灌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记功表彰的决定 |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2019年,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坚决扛起光荣旗帜,始终以守护灌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上级交予的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9年,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817起,其中火警583起、抢险救援187起,社会救助47起;出动消防车919辆次、指战员5716人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270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8400余万元。特别是“3·21”盐城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事故发生后,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战员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危化品灭火、抢险和人员搜救工作,成功救出6名被困人员;同时独立处置了大和氯碱厂液氯泄漏事故,有效化解救援现场液氯泄漏重大险情,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得到了省救援总指挥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此外,顺利完成“利奇马”台风防汛抗洪等灾害事故处置以及两节两会、首届水生花卉节、豆丹美食文化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庆活动的消防安保任务。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给予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记功奖励。
希望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官兵进一步发扬优良作风、提升战斗能力,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责定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勇争先,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记功奖励方案
灌云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附
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专项记功奖励方案
一、给予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二、给予以下4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李传琦 庄 洋 薛力铭 吴祥余
三、给予以下4名同志记嘉奖一次
吴承兵 刘 彬 胡英涛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