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89132/2016-00433 分类: 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灌政办〔2016〕73号号
成文日期: 2016-10-09 发布日期: 2016-10-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调整233国道灌云204国道至236省道段(北环)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233国道灌云204国道至236省道段(北环)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县各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经研究,县政府决定对233国道灌云204国道至236省道段(北环)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兴波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瑾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建军   县政府办主任

  马兆同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武卫东   县交通局局长

  王德兵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乃鸿   县政法委副书记、县信访局局长

  禹会成   县国土局局长

  张   伟   县财政局局长

  张军山   县人社局局长

  刘海洋   县发改委主任

  陈新宪   县物价局局长

  陈守波   县住建局局长

  陈   瑜   县水利局局长

  赵加珉   县农委主任

  张    军   县林业局局长

  钱诗亚   县环保局局长

  龚志峰   县文广体局局长

  曹德松   县公安局政委

  陈守东   县审计局局长

  王瑾玲   县司法局局长、县重大事项督查办副主任

  马    东   县城管局局长

  李成林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段    锋   灌云供电公司总经理

  宋    健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徐伟明   伊山镇党委书记、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武卫东    县交通局局长

  副主任:王志明    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地点设在县交通局,主要负责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程推进组

  组  长:王志明   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1、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及现场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合同,对工地现场进行检查和督促,定期通报工程相关建设情况。

  2、负责工程实体的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建设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

  (三)政策宣传组

  组  长:王德兵   县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邱洪彤   县文广体局党委书记

  1、负责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土地征收补偿和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

  2、总结、整理、宣传征收工作和支持配合房屋征收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3、定期和不定期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安全保卫组

  组  长:徐  成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朱必勇   县信访局党组书记

  1、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

  2、负责做好建设期间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信访接待、社会稳定及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3、负责做好工程涉及的交通管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推进组

  组  长:王瑾玲  县重大事项督查办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1、严格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深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各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负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规范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执行监督,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

  4、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的实施情况,督促工程建设指挥部落实进度计划。

  5、监督房屋土地征迁工作,对签订的征迁合同参与审查,保证征迁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6、听取各方面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及时与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并向县有关领导汇报。

  (六)征地拆迁组

  组  长:何云生  县国土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航举  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  军  县交通局党委委员、公路站站长

  1、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政策的宣传、把关及解释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沿线乡镇征地拆迁范围的界定。

  2、按规范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签订土地征用协议。

  3、负责督促乡镇完成辖区内的征地及拆迁安置工作。

  4、负责审核指导乡镇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测量、登记、汇总、申报、资金核算及征地其他工作。

  5、负责协调工程施工建设和工地生活用水、电、路、通讯及拆迁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6、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数据库建立、资金测算、保障人选确定、个人账户开设等各项工作。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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