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9132/2020-00285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0〕24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灌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灌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灌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推动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农村水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力度,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增强农民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全县所有镇街组织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工作,选择同兴镇作为2020年县级试点示范区,根据排查结果编制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方案,在年内高标准建成3条以上农村生态河道,到2021年,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分阶段推进治理,到2023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排查范围
各镇街行政村 (社区)村民集聚区及外延200米—500米区域内的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对于城乡结合部已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的黑臭水体,不再列入。
四、排查内容
农村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型、水域面积(标明长、宽)、
地理位置(含起止点名称及坐标)、所属区域(行政村或自
然村名称)及其面积、人口数量等。
五、排查方式
各镇街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勘验、座谈讨论、监测分析等方式,全面查清黑臭水体,为下一步编制整治方案打下基础。各排查组人员对所负责的区域全程实地勘查,不留死角,村与村、镇街之间实行无缝对接,对所有问题逐一登记做好现场勘查登记表,确定具体位置,并对主要指标详细记录在案。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要求,详细填写附表内容,分类形成问题档案,排查组人员签名确认后逐级上报。
六、时间进度
本次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倒排时间,落实到人,认真抓好排查和报送工作。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县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部门,各镇街按照《指南》要求,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现状,于2020年4月20日前报送至灌云生态环境局。
七、有关要求
各镇街是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镇街和村两级是排查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核心作用,认真细致地开展黑臭水体的排查工作。凡因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核实,要严肃问责。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的指导。
解读链接:关于印发灌云县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