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89132/2022-00327 分类: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灌政办〔2022〕38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灌云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灌云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30 16: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灌云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人民为中心,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综合能力建设为主线,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隐患双控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 “五到位”工作能力,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目标。

二、地质灾害主要类型

全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缓变型地质灾害。

1.崩塌、滑坡。山体崩塌、滑坡类型地质灾害多由不规范露天采石所致,主要分布在大伊山景区以及伊芦山、罘山、张宝山等关闭采石宕口。水库堤岸滑坡因岗岭地区增扩容水库开挖不规范,未预留斜坡和开挖过深造成,主要分布在南岗镇。

2.地面沉降。全县重点沉降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分布在伊山镇—四队镇—圩丰镇—燕尾港镇一线以南的平原地区,地面沉降防控形势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及重点防范期

根据国家气象中心分析预测,受极端天气影响,今年汛期全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较去年偏多,地质灾害发生比率较去年有升高趋势,防御形势不容乐观。我县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小型,但部分区域靠近居民区,特别是大伊山景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居民和游客安全构成威胁,一旦发生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采取有效措施防灾减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防治任务

1.大伊山景区的斗篷山北坡、奶奶山万丈崖2处为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为主,现场须设置警示牌和粉刷警示标语,加强巡查监测。奶奶山万丈崖地灾隐患点山体险石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密集,在陡立的崖壁上形成危岩体,已发生三次小型崩塌。复员军人疗养院北侧边坡治理项目正在施工,伊山镇要在汛期前保质保量完成排除隐患治理任务。金鸡岭北、石盘棋、羊山头东北等6处关闭宕口为一般和次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定期巡查监测,落实防灾责任人,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伊芦山、张宝山、亚芦山、罘山周边地区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重点防治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为次重点防治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为一般防治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同兴镇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粉刷警示标语,落实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并在汛期前完成伊芦山非洲湾2处山体滑坡点治理,会同临港产业区做好罘山废弃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尽快完成治理项目验收。

3.小伊山关闭采石宕口北侧为次重点防治崩塌类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小伊镇设置或维护相关警示标牌,落实到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工作。

4.岗岭地区增扩容水库堤岸滑坡,6处为滑坡地质灾害一般防治隐患点。南岗镇要对隐患点的警示标志和防范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划出水库滑坡危险区域,加强巡查监测,避免人员伤亡。

5.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我县东部地区,由地下水过度开采引发地下水水位降落,形成局部漏斗和小范围地面沉降。初步统计,全县累计沉降量大于400毫米的区域面积超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圩丰镇东部地区。“十三五”期间,地面沉降中心主要在图河镇西北部、圩丰镇东部等地,最大沉降速率超过40毫米/年,地面沉降防控形势严峻。属地镇要对重点取水井加强监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文地质环境。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生规律以及县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发育调查、监测、发展情况分析,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属地镇街要及时进入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园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压实压紧防灾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县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县水利、交通、住建、教育、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缝衔接。

(二)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各基层自然资源所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维护建设,按照“一点一人”的要求,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落实监测人,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及时掌握隐患点发展变化情况。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充实专业监测力量,完善专业队伍和专家驻守制度,促进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结合,增强基层识灾报灾和监测预警能力。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实现全县重要隐患点专业化监测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预警预报精细化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提高预警预报精度与成效。积极利用多部门预警预报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高防灾意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镇街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向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村民发放防灾明白卡、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宣传地防治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强化应急管理,减少因灾损失。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各镇街(园区)要快速高效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工作。汛期内,各镇街(园区)以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汛期定期对重点防范地区、重要隐患点进行督查检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汛期值班电话:0518-88857786、88813937、88857709,传真:88857777。


附件:1.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分布一览表

2.灌云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3.灌云县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4.灌云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制度



附件1


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分布一览表

序号

分布位置

灾害类型

危害对象

防治分级

责任单位

1

伊山镇斗篷山北

崩塌隐患点

威胁宕口下方居民、游人的安全

重点

伊山镇

2

伊山镇奶奶山

崩塌隐患点

威胁崩塌体过往行人安全

重点

伊山镇

3

伊山镇大伊山观瀑台

崩塌隐患点

威胁游人、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伊山镇

4

伊山镇山前村西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伊山镇

5

伊山镇大伊山古佛寺

滑坡隐患点

威胁游人、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伊山镇

6

伊山镇金鸡岭北

崩塌隐患点

威胁游人、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伊山镇

7

伊山镇石盘棋

崩塌隐患点

威胁游人、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伊山镇

8

伊山镇羊山头东北

崩塌隐患点

威胁宕口下方居民的安全

一般

伊山镇

9

小伊镇小伊山北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小伊镇

10

同兴镇罘山废弃矿区两侧

崩塌隐患点

威胁宕口采石人员、过往行人的安全

重点

同兴镇

11

同兴镇张宝山东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同兴镇

12

同兴镇伊芦山膘头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同兴镇

13

同兴镇伊芦山小池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次重点

同兴镇

14

同兴镇伊芦山非洲湾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同兴镇

15

同兴镇伊芦山老牛塘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同兴镇

16

同兴镇罘山东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同兴镇

17

同兴镇亚芦山东坡

崩塌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同兴镇

18

南岗镇南岗村

滑坡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南岗镇

19

南岗镇东于村

滑坡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南岗镇

20

南岗镇岗北村

滑坡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南岗镇

21

南岗镇崔许村

滑坡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南岗镇

22

南岗镇五户村

滑坡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南岗镇

23

南岗镇东园村

滑坡隐患点

威胁过往行人的安全

一般

南岗镇


附件2


灌云县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为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2.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

3.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统一按重大灾情和一般灾情两种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已造成人员伤亡,群众房屋财产有重大损失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已严重威胁村民、厂矿、机关、学校等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和房屋财产即将面临重大损失的,作为重大灾情处理。地质灾害发生后,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房屋财产损失,但已潜在威胁到村庄、厂矿、机关、学校和群众人身、房屋财产安全的,作为一般灾情处理。

4.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员接到重大灾情情况及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各级有关部门。

5.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3


灌云县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


1.每年6—9月份是降雨时期,称为汛期,该时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安排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值班。

2.汛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值班室,须报请值班领导同意,并妥善安排值班事宜方可离开。

3.值班期间,不管有无灾情发生,均要做好值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说明值班情况。

4.值班人员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报告后,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有关单位和上级部门以及值班领导汇报,并将领导批示和应急处理方案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开展灾情调查,组织抢险救灾。

5.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证通讯信息畅通,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适时检查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的监测情况,记录观测数据,分析灾情险情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值班人员应该学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了解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熟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附件4


灌云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制度


为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监测工作实行县、镇街、村(居)三级负责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全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镇街、自然资源所、村(居)具体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工作。汛期,各镇街、自然资源所、村(居委会)须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监测工作,镇街、自然资源所、村(居)行政负责人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责任人。

2.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实行定期巡查监测,每年6-9月份为汛期,应加强巡查监测工作。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巡查的主要工作为:检查各镇街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是否到位、监测人员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采取有效的监测方法、监测记录是否完整、监测人员是否掌握险情发生时组织群众转移的路线、避灾地点、监测人员是否有险情发生时组织群众转移必备的哨子、号角或等报警发音器材等。

4.各镇街地质灾害巡查的主要工作为:制定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区域内易发生,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巡查监测工作,定期检查自然资源所、村(居)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人员监测方法、监测记录、巡查监测设备使用情况等工作。自然资源所、村(居)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工作,每月不少于两次,汛期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出现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全区地质的巡查。

5.巡查的内容及注意事项。在巡查过程中应认真细致观察地质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有裂隙、断裂、前缘隆起、掉块、冒水等地质灾害前兆现象,地质环境是否遭受人为破坏及其他防患设施等。检查到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是否需下发明白卡,受灾害威胁人员是否明白灾害的存在及其危险性,是否有灾害防患意识。填写地质灾害检查通知书,说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监测的方法等。对隐患意识较差的群众,应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6.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人员必须建立台账,每次巡查监测必须有书面记录,巡查监测中发现灾害体已发生变化,危险性增大时,首先应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及时动员受灾害威胁住户避让,同时按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有关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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