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89132/2023-00061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灌政办〔2023〕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2-01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灌云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灌云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云县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遏制疫情危害,维护我县国土绿化和生态安全,确保完成2023年度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实现伊山镇疫点无病死树任务,依据《全国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江苏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县松林主要分布在大伊山和伊芦山,大伊山现有松树约1.5万株、伊芦山约780株,主要为黑松和赤松。2022年秋季普查结果表明,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在大伊山,病死、枯死、濒死、风折、火烧等异常死亡松树涉及小班14个(其中5个疫点小班、9个非疫点小班),总株数206株(病死株数63株、其他原因死亡株数143株),涉及山林面积 1853.81亩。伊芦山未发现异常死亡松树。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大伊山疫点要认真落实国家防控要求,科学精准施策,继续压缩疫点范围和面积,严格控制核心景区、山西坡、北山坡等重要景点和松树分布区域疫情蔓延,实现疫点小班面积和病死株数双下降,降低疫情危害;加强疫木源头管控,防止疫木流失,严防疫情扩散蔓延。伊芦山及其他区域严密监测,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
(二)防治任务
1.专项普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秋季(9月—11月)松材线虫病普查,形成普查分析报告,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技术支撑。
2.日常监测。涉及山林的镇街(农场、度假区、景区)、住建局等单位因地制宜组建监测调查队伍,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网格化巡查,对辖区内的松科植物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一旦发现异常枯死现象,立即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清理病死树。松材线虫病死树是疫病传染源头,包括疫木和枝条。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要求,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小班及其周边松林的病死树进行采伐和除害处理。10月初至翌年3月底,在冬春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集中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集中采伐。其余时间及时发现、随时清理。
4.综合防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广释放花绒寄甲、肿腿蜂等生物防治技术,设置诱捕器,适时开展飞机施药防治,推广树干打孔注药预防保护技术。
5.检疫执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行检疫执法职能,严格检疫监管,全面加强对涉松木单位(个人)、物流领域和建筑工地等的常态化检疫执法检查,防止人为传入和扩散疫情。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按照规定进行防治区划,防治区是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大伊山及周边2000米内区域,重点防控区是与防治区相邻的伊山镇、县城区、侍庄街道、东王集镇及伊芦山,一般预防区是全县除防治区和重点防控区外的镇街(场)。
(二)主要防治措施
按照国家新版防治方案要求,加强疫情除治,及时组织开展病死树清理工作,提高清理质量,对所有疫木销毁处理,防止疫木流失,加强检疫和疫情监测,全面掌握松树健康动态,减轻疫情危害,保护松林资源安全。
1.疫木除治
除治病死树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责任单位从当年10月全面开始,至翌年3月底全部清理并除害处理结束;第二阶段责任单位自查,责任单位于3月底前完成自查,做好清理工作总结;第三阶段清理成效检查,4月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考核清理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1)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确保彻底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严禁滥伐健康树木,严防非法流通疫木。责任单位派专人对病(枯、濒)死松树进行鉴定、标记,确定应清理病(枯、濒)死松树。采伐的松树及直径大于1厘米的树枝,定点堆放,就地全部销毁处理。
(2)责任单位要加强疫情管控,明确专人负责除治现场监督管理。要强化疫木管理,严禁将疫木运出县辖区,县辖区内禁止擅自采伐松木,坚决禁止盗伐、使用、买卖疫木等行为,严防松材线虫病人为传播扩散。
(3)责任单位要做好除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范用火,严防出现森林火灾。为确保焚烧安全,要严格控制焚烧池位置、数量和焚烧时机,同时充分做好应急扑火准备工作。
(4)规范操作。疫木采伐后将伐桩连根挖出进行烧毁(或粉碎);或者使用钢丝直径大于等于0.12毫米、网目数大于等于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围裹固定在伐桩上;或者将伐桩控制在不高出地面5厘米的高度,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再覆盖0.1毫米以上厚度塑料薄膜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除治区域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小班、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按照国家林草局要求及时将移动端监测APP采集的疫木除治数据上报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
(5)责任单位要对采伐的松木登记造册,清理现场、焚烧现场、焚后痕迹、树桩处理、检查验收等做好图片、影像等资料管理。
2.媒介昆虫防治
重点在大伊山实施媒介昆虫防治。
(1)诱捕器防治。在媒介昆虫羽化前1-5天,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每30亩设置一套诱捕器,每套之间的距离约150米,定期收集和处理媒介昆虫,并统计媒介昆虫诱集种类和数量。
(2)药物防治。在5-8月媒介昆虫成虫期,使用“绿色威雷”微胶囊、噻虫啉等杀虫药剂,飞机施药或人工喷药防治媒介昆虫。对于具有特殊重要保护价值的松树,在1月份选用3%甲维盐、3.2%阿维菌素或5%啶虫脒等注干剂,树干注射预防和防治松材线虫。
(3)生物防治。适时引进释放花绒寄甲、管氏肿腿蜂等松褐天牛天敌,利用天敌压低媒介昆虫种群密度和数量。
3.检疫执法和部门协作
加大对松木及制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对县内使用松木及制品的经营加工企业进行调查登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部门和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疫执法检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工作。
4.及时开展迹地更新
在疫木除治工作结束后,科学制定更新迹地措施,根据立地条件、气候等因素选择松科以外的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在翌年春季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三)监管措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大伊山旅游度假区督促作业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疫木除治,就地集中烧毁,确保除治质量;县林长办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督导检查,盯紧除治质量、除治任务进度、疫木监管、疫木流向,通报检查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时整改,同时将通报件抄报县级林长、副林长,确保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
(四)档案管理
各责任单位在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主要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及责任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要求,每年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当年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质量检查。
(一)检查时间
除了日常检查监督防治工作,还要在除治工作结束至松褐天牛羽化前开展春季检查验收,一般在5月底前完成;结合每年秋季普查进行疫情调查和防治效果评价,一般在10月底前完成。
(二)检查与评价内容
春季检查主要检查发病疫点清理病死树、择伐任务完成情况及疫木源头管理、疫情监测调查等情况。包括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枝丫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或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等。
秋季检查年度除治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检查除治区内松材线虫病发生、媒介昆虫防治、山场除治、疫木监管、检疫封锁等情况,核查秋季疫情普查数据,并对照上年度秋季疫情发生情况,评价年度防治成效。
(三)检查与评价方法
按照“责任单位自查、县级复审”原则,采取现场检查与查看台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其中:责任单位自查要覆盖所有疫情发生小班。现场检查实施清理的林分无病死树;防治作业区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按技术要求进行处理;除治迹地不得残留直径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及采伐剩余物等。查验松材线虫病普查资料及相关表格、年度除治计划表、年度除治工作总结(秋季检查)或除治工作小结(春季检查)、自查报告、辖区内松木及其制品企业情况、本级财政提供专项经费文件及除治经费使用情况等。
防治质量验收和绩效评价不合格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否则不得进行资金拨付。
五、经费测算
年度除治经费约4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灌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每年度约需要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40万元。县财政要积极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保障,将松材线虫病的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技术指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防控技术保障,开展疫情调查监测、预报,防治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时制定防控工作计划并落实防控措施。组建基层监测队伍,充实基层监测力量。加强对各镇街(场)及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监测水平和监测技能。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日常工作检查指导,每月将松树清理和防治情况报告县政府,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对没有完成防治目标任务、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灌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doc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