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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

来源:灌云 发布时间:2020-06-05 访问量:

灌云县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连人社发〔2020〕21号 连财社〔2020〕24号)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全县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补贴方案。

一、补贴期限

2020年2月3日-6月30日。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全县各类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线上技能提升培训。

三、补贴项目

1.岗前培训补贴。对全县各类企业在补贴期限内招录的新入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预拨补贴,用于企业对职工开展岗前培训。

2.线上技能培训补贴。全县企业在补贴期限内自主组织或者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在岗职工线上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预拨补贴,用于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技能培训。

四、补贴申领

(一)申领时限

全县企业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领企业。

(二)申领部门

县内各企业向灌云县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职能部门申领。责任部门:灌云县人社局,联系人:王亮、柴婷婷,联系电话:88832625,88832439,邮箱:gyxpxk@126.com

(三)申领程序

1岗前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全县企业凭相关材料1招工计划、2培训教学计划、3培训人员花名册、4培训补贴使用承诺书5企业账户),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预拨款。630日后,统一补充材料(1用工及参保证明、2培训记录、3新录用职工就业创业证等身份证明、4合格证书)。

2线上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全县企业凭相关材料1培训教学计划、2培训人员花名册、3培训补贴使用承诺书、4企业(机构)账户、5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的需提供委托协议),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预拨款。630日后,统一补充材料(1参保证明、2培训记录、3合格证书)。

五、经费渠道

上述补贴所需经费在灌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培训人员花名册

2培训补贴使用承诺书

附件1、附件2.docx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