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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来源:灌云 发布时间:2021-05-26 访问量:

所属机构: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类别:重点办事服务事项

办理期限:借款申请人到县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申请资格审查,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及时办结。

办理地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丰村镇银行各信贷网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县人社局6楼601室。

咨询电话:0518-88812660

1.办理条件

1)灌云户籍或办理灌云暂住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灌云县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4)申请人最近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5)申请贴息的小微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小微企业创业贴息贷款最高可贷300万元。

3.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贴息政策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以内,全额贴息。

小微企业贷款按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办理机构

符合创业贷款担保条件的创业人员,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报。

6.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贷款:申请人持合法有效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经办银行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调查意见书》,凭上述资料到镇街人社中心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表》,凭上述资料和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土地者提供)到县人社局6楼601室复核盖章,最后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小微企业:申请企业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吸纳符合条件员工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每张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和该企业本年度以及上年度的“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花名册”( 县东城区商务大厦1楼A区征缴中心窗口打印盖章)到经办银行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调查意见书》,凭上述资料到镇街人社中心办理《灌云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审查表》,凭上述资料到县人社局6楼601室复核盖章,最后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