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1-00145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3-02 |
标 题 | 《灌云县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3-02 16:2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关于全面推行管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文件出台的具体时间:2021年3月2日
二、《方案》实施的具体时间:2021年3月2日
三、背景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
四、目的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333行动,指导各镇开展城市建成区管网空白区消除行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污水管网管理维护机制,为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维护水体生态功能、实现污水管网功能持续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五、制定程序:
制定《方案》时,履行以下程序:
1.起草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听取意见,形成共识。
2.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讨会,进行方案修正。
3.初步《方案》经部门,园区,镇街会签后上报县政府。
4.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执行范围:灌云县所有镇街、园区、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七、文件主要内容:
(一)组织架构和职能
1.县政府县长任总管长,分管县长任副总管长。
2.各镇街、园区负责行政领导任片区长。
3.办公室设在住建局,由住建局局长担任主任,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二)工作目标
2021年3月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污水排口提升整治。
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城市政排水管网排査和整治,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实现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全运行。
2021年底前,县城建成区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包括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工业项目等所有排水户用地红线内管网),完善城市排水管理体制机制;镇街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覆盖、全运行,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废水等实现城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工作任务
1.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
2.全面开展管网现状调查和问题诊断
3.加快实施市政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
4.全面实现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
5.实施小区内排水管网统一维护管理
6.加强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审批把关
7.强化在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
8.完善项目建成后的排污监管
9.对粗放的污水截流方式实施改造
10.统筹推进村镇面源和点源污染管控
八、关键词解释:
1.“新建”指市政道路下新铺设的污水管道;
2.“改造”指对市政道路下的老旧污水管道改造;
3.“控源截污”指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污水管道。
九、不作为的处理:
严格考核问责。县政府将管长制考核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县管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管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