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9 11:28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江苏省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苏民事〔2021〕26号)《连云港市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连民事〔2022〕10号)精神,扎实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便民为目的,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系统联动、部门协同机制,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将群众身后事项办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构建县镇(街)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整合身后事办理流程,完成国办、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明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火化证明开具、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社保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逝者户籍注销、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事项基础清单中的身后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2023年底前,全县身后“一件事”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推动“集中办、一窗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一次办、邮寄办”全面融入基层政务服务, 更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整合身后“一件事”办理流程。整合身后“一件事”相关事项,将群众办理身后事涉及到的申请服务、业务受理、开具证明等各部门的业务,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整合,打造“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联办模式,推进死亡医学证明、遗体火化、户口注销、待遇发放、医保清算等身后“一件事”跨部门联办。
(二)规范身后“一件事”联办标准。各责任部门按照政务改革时间节点要求,全面梳理身后“一件事”事项范畴,制订办事标准,告知办事须知,优化服务流程。各地应确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资料内部流转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确定联办事项内涵,精简申请材料,制定统一申请表单和具体办事流程;确定并公开身后“一件事”咨询途径,对服务事项提供专业化的政策咨询;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效率。
(三)完善身后“一件事”联办机制。建立完善身后“一件事” 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身后“一件事”一站式服务流程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1. 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推动身后“一件事”改革以及跨部门联办对接。负责接运遗体,办理遗体火化手续,及时将火化信息录入信息平台;负责核实停发尊老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基本待遇。
2. 公安部门:负责出具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中死亡人员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并将死亡证明相关信息上传信息平台,凭死亡证明注销户口。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待遇核准支付、社保卡注销、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人员待遇核准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死亡待遇核准支付、工亡人员待遇核准支付等业务。
4.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具医疗救治后和正常死亡人员的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并将相关信息上传信息平台。对无法确认为正常死亡的,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 医保部门:负责终止逝者医保待遇享受,注销其医保参保关系,处理个人账户余额等工作。
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大数据管理机构):负责身后“一件事”办理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和支撑,做好连云港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上线对接,支持部门间数据共享,提供自然人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电子印章等数据能力支持和公共技术支撑能力支持。
7.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停发优抚补助金。
8. 残联部门:负责注销残疾人证。
9.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逝者公积金提取。
(四)建设身后“一件事”联办系统。依托连云港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建设身后“一件事”信息平台,并向“苏服办”APP、“我的连云港”APP 和“连易办”自助一体机等拓展,实现一个平台统一受理、一个应用协同办理、一张网数据归集,以数据跑代替人工跑,全面实现身后“一件事”全流程网上联办。
四、办理方式
(一)事项申请一次受理。死亡人员的亲属,可以选择身后 “一件事”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或通过当地殡仪馆、政务中心等办事窗口、电话受理热线,提出“一站式”服务申请。依托“信息平台”,申请人填写《连云港市身后“一件事”办理登记表》(详见附件),自主勾选需办理事项,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请”。线下申请的,由现场服务人员指导申请人到相应机构或办事窗口进行事项办理,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则协助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
(二)事项数据信息流转。“信息平台”收到《灌云县身后“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后,即时启动办理程序。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情况开具《死亡证》,并在“信息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非正常死亡的,由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后,向逝者家属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并在“信息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信息平台”及时将《死亡证》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推送至相关单位。
(三)事项业务分别办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在收到“信息平台”推送的《死亡证》或《非正常死亡证明》后,依托“信息平台”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分别办理相应业务、做好政策解释,并及时将办理结果上传至“信息平台”。改革实施期间,各业务条线有省级以上业务机关明确规定不适宜通过“信息平台”办理的业务,按原办法实施,待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后进一步推进。
五、工作安排
2023年5月底,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县级各责任部门将办理身后事的注意事项、办理须知和流程报送至民政局,由民政局统一汇总形成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2023年6月底,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网灌云县身后“一件事”受理页面以及跨部门信息平台基本构建完成,初步具备网上申办条件。2023年底,实现县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有效满足身后“一件事”业务办理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身后“一件事” 改革工作专班,把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摆上重要位置,认真制定身后“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各级民政、公安、人社、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残联、住房公积金管 理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身后“一件事”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同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涉及多个部门,要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协调,排除数据信息共享难点,规范跨部门数据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改革涉及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依托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行政服务中心等多方位加大宣传,提高身后“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要丰富政策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总结经验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