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如何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

时间:2019-05-17 16:17  信息来源:县建设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1.尊重规划。我局遵循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原则,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总规、控规和村庄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村民建房位置、有序安排建设、督促乡镇进行环境整治。

2.规范程序。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初出台《灌云县民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民房建设的条件和办理程序等内容,乡镇民房建设由各乡镇把关进行审核并公示,符合条件后报我局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各乡镇应把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督促规划建设、国土所等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房建设规划报建镇乡审批服务手续。

3.加大宣传。应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重心向乡村倾斜,采取公益广告、标语横幅和巡游车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普及城乡规划建设法规和整治违建工作政策措施,增强群众遵法守法意识,打造全民自觉参与、合力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局面,从而达到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

4.引进人才。我局工作人员将准备专业方面学习课件和对应案例,组织乡镇相关人员一起进行学习。乡镇也可自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合理配备乡镇规划专业人才,强化规划建设专业人才业务的交流沟通,保证业务理念的与时俱进,提高现有专业人才专业水平和业务开展能力。

5.提升服务。我局工作人员始终把服务当成一种信念,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行为准则,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热情耐心接待来访群众,细心全面解答村民建房相关问题。

版权所有:灌云县人民政府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 网站地图 >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  
地址:江苏省灌云县幸福大道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