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09:23 信息来源:灌云县[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近期,灌云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赴连云港五洲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会议室送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这也是灌云生态环境局今年开出的第4件《不予处罚决定书》。
“收到灌云生态环境局《不予处罚决定书》的时候,我们是既意外又感激,十分感谢给企业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会认真汲取经验教训,真诚接受教育批评,严格做好环境管理。今后一定不断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行为。”连云港五洲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收到《不予处罚决定书》后说道。
同时,本着“执法与帮扶并重”理念,灌云生态环境局主动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执法局长袁青松同志向连云港五洲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送达了普法宣传册,并开展环保座谈会,主动了解企业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探讨可行措施,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灌云生态环境局表示“‘轻微免罚’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免于处罚,而是法律‘宽严相济’理念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具体表现。我们严格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充分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的空间,让企业在更加宽松的环境中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