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5-03-25 00:00  信息来源:灌云[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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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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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明(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各位领导、同志们、记者朋友们: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新闻发布会在这里召开,内容是发布关于出台《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情况。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要求,在县检察院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实践不断深化并已经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增强行政执法监督效力及相关工作落实力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深入、科学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县人大常委会朱正淮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张家炯副县长、县人民检察院唐张检察长、县人大相关委室负责人、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县内新闻媒体记者。这次发布会的议程是:

  1、县人大常委会朱正淮副主任讲话;

  2、县人民政府张家炯副县长讲话;

  3、县人民检察院唐张检察长答记者问。

  下面先请朱正淮副主任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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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正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县工会主席):

  同志们,记者朋友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发布《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这个《实施办法》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等要求,并对司法领域改革进行了更深入的部署。《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有具体改革部署,我县检察院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深入探索实践,并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我们制定出台这个《实施办法》的目的,正是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促进和保障县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增强其监督效力。

  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出台这个文件。县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议案,提请制定出台相关文件。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全体领导和各委室主任专题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汇报,观看了行政执法监督专题片,与会同志对《实施办法》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3月初,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又召集县检察院、人大内司委及相关委员对《实施办法》做了进一步认真细致的修改,修改过程中力求文字表述简明准确。3月6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这一《实施办法》。县委办和县政府办还联合下发了《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十分重视这项工作。

  根据《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实施办法》对检察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范围、方式、程序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在保障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同时,也将检察监督行为约束在适当的法律范围内,另一方面也是对县、乡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的一种促进。这个《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使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形成规范制度,在防范我县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渎职侵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对维护我县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产生重要和积极的影响。

  在今后的工作落实中,希望县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正确认识和认真对待检察院的监督工作;要认识到监督也是支持,监督工作有助于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防范履职不到位、渎职侵权等问题发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执法信息的网上报送、备案工作,如收到《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等检察监督意见,要认真研究加以改进,并做好书面回复。

  县检察院要根据这个《实施办法》做好细化和落实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开展监督,履行好监督职责;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和公益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县、乡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和谐。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戴明(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下面请张家炯副县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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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炯(副县长):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灌云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机关、县检察机关积极关注支持、大力规范监督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两法衔接”,切实加快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3月6日,灌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讨论通过了《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的顺利实施,将有效保障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稳定,切实提升依法治县和法治灌云建设水平。下面,我就积极配合做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将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去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国家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其后,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多个会议上,习近平也多次提到“依法治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梳理十八大以来的重要节点,“依法治国”贯穿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日益清晰。当前,围绕国家关于依法治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安排,我县深入部署、趁势而为,行政执法机关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不断提升。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到位、渎职侵权等行为还时有发生,一定程度危害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秩序。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不仅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机关执法水平,同时更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提升。因此,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落实实施办法,以更高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质态新提升,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开启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征程。

  二、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一要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修改或废止,使政府工作更具针对性、更富实效性;通过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减、转、放”工作,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通过改革行政体制激发发展活力,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积极构建职能集中、管理规范、上下协调、运行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二要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作为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实施的“必经环节”,切实做到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三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整合不同部门间的相关执法权限,严格控制执法机构膨胀,解决职责交叉、多头处罚、分项许可、重复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执法资格审查,认真清理、规范执法主体,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依法予以保留,没有执法资格的坚决不许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要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依照省政府2月6日下发的《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和措施,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和执法程序,使执法人员在法定权限、程序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失职、不越权,做到依法执法、公开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要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注重通过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切实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三、强化配合协作,切实营造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浓厚氛围。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灌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靠实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为配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二要全面落实工作办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行政监督,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该行为录入网络平台,严格履行网络报送及备案手续;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收到《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文件时,要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人民检察机关,便于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共享资源,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政府机关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积极创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方式,提高“两法”衔接的工作效率。四要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横向联系,增强配合意识,建立健全联动执法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是否涉嫌犯罪把握不准的案件,要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进行商讨,确保通过实行联动执法、联合办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的顺利实施,切实提升我县行政执法机关的综合执法效率和整体执法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戴明(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下面请唐张检察长回答记者提问,哪位记者朋友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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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云电视台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灌云电视台记者王雪,最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作为文件起草、提案的主要领导,您怎么评价《灌云县行督工作实施办法》的发布、实施?

 

  唐张(县检察院检察长):《灌云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既是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推动该项工作规范、深入、长效开展的必然要求,这是一部地方法规性文件,它很好地贯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效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效力及相关工作落实力度,在促进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法治灌云建设水平等方面必将发挥积极作用。谢谢!

  

    灌云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灌云报记者夏正龙,据了解,《实施办法》明确授予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这方面情况请唐检介绍一下好吗?

  

    唐张:好的。《实施办法》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制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有权对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一级具有行政执法权或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派驻基层检察室有权对辖区内乡镇一级具有行政执法权或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的机关,以及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监督。谢谢!

  

    中国灌云政府网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灌云政府网站记者,据了解,《实施办法》里面讲了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采取的监督方式问题,请唐检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开展这工作可以采取哪些监督方式?

  

    唐张:好的。《实施办法》专门用了一章九个条文来规定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的监督方式问题。里面一共规定了八种监督方式分别为:1、检察建议;2、检察意见;3、纠正违法;4、支持起诉;5、督促起诉;6、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提请行政抗诉;8、职务犯罪查处。谢谢!

  

    灌云论坛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灌云论坛记者曹文,请问唐检,除了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细则,检察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

  

    唐张:我们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在两法衔接平台基础上开通行政权力网运行平台,实现两个渠道报备,两个渠道监督。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报备行政权力清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等信息。进一步明确监督主体资格。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 领导小组常设机构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各科室、各部门资源整合、配合,集中业务、资源优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对重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律咨询制度、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制度,创设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举报及案件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践。开展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及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行政强制措施行为,特别是行政拘留措施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课题研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切实推动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样本。谢谢!

  

    戴明(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还有记者朋友要提问吗?没有。

  各位领导、同志们:

  县人大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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