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6-00245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6-08-05 |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批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 内容概述 | 无 | ||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6-08-05 10:2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43号)、《连云港市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号)、《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11号)有关规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十批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项目范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定。
(二)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鲜明特色,在区域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计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自2026年6月30日前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进行遴选推荐。同等条件下,关注体现大众实践强、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对国家与省重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民族地区、经济薄弱区域的项目,体现红色文化、革命文化、民族文化、海洋文化、西游文化,符合文旅融合要求、发展前景广阔、助力乡村振兴、扩大劳动就业、促进居民增收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与推进程序
(一)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申报范围与条件,结合本地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分布实际,决定推荐申报项目的类别与数量。
(二)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组成专家组审核申报材料,并赴申报项目单位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体现申报工作的严谨性、真实性,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甄别、论证。
(三)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自愿向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请申报;凡属市直以上单位推荐项目,需经市直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提供
(一)遴选项目。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具备条件的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经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同意后决定最终申报项目并报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提交材料。主要包括:1.推荐申报函。由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1)、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同意申报的文件、推荐申报项目已列入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复印件。2.推荐申报书(附件2)。3.辅助材料。反映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征和重要价值的书籍、期刊、杂志、音像辅助材料等。
(三)组织审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市非遗保护中心及相关单位和行业专家、学者等,对各县(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
(四)评定命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评选出拟命名项目名录,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工作要求与报送时限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和标准,履行审核责任,体现非遗保护工作“人民性”“系统性”与“可持续性”,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人群体、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学会)、社会科学组织等的积极作用,真正把符合条件、被人民大众公认的、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推荐上来。
(二)严格把关,确保公正。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要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保项目申报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要广泛听取相关保护主体的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保护计划;要认真审核项目保护单位的资质,科学落实项目保护单位与保护传承核心团队。
(三)认真审核,及时报送。在审核过程中,要实行专项工作负责制,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上下沟通协调,悉心跟踪指导服务,确保申报资料全面准确。
请符合申报条件相关人员于2026年9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凡超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橙(县文广旅局505室)
联系电话:15896119421
电子邮箱:375174768@qq.com
附件:1.第十批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清单
2.连云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灌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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