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6-00112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4-17 |
| 标 题 | 对灌云县东方服饰文化倶乐部等12家社会组织进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 内容概述 | 无 | ||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6-04-17 16:58[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
经调查,以下灌云县东方服饰文化俱乐部、灌云县旗袍文化协会、灌云县龙苴镇殡葬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检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以下有关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以上12家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灌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连云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地址:灌云县伊山南路462号 邮编:222200
联系电话:0518-88125159
特此公告。
灌云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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