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6 09:59  信息来源:灌云县[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实行回乡报告制度

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回灌云,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灌云的所有人员,应主动到社区居(村)委会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居家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不要随便外出;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必须由120救护车转运到医院发热门诊诊治。

二、进行摸底排查

各乡镇场街道要对辖区内返乡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并积极主动向当地卫计部门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减少集中活动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和取消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不参加聚会、集会、走亲访友活动,以音频、视频、短信、微信等方式互送新春祝福做到居家不外出,远离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密闭人多的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个人防护

一要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升抵抗力;二要坚持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必须前往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三要接触公用物品后,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搓洗,流水冲净;四要无防护时,不与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者接触;五要避免接触野生动物,避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包括奶类、蛋类和肉类;六要无特殊情况不要去武汉。

五、实行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是有发热的来自武汉的人员,但临床上暂时还没有被怀疑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可回到家中自我隔离,在2周内注意加强身体防护,关注自身身体状态,与家人相对隔离,避免随便外出,定期接受社区医生的随访,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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