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5-00288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02 |
标 题 | 江苏农担惠农担保贷款政策(灌云地区)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县财政局 时间:2025-09-02 09:5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江苏农担惠农担保贷款政策
(灌云地区)
一、公司简介
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农担”),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和银监会等三部委《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文件要求,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正式成立,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5亿元,并由省财政厅代表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作为省级国有地方金融机构,在省农业信贷担保管理委员会(由省财政厅、省农委组成)指导下开展工作。公司按照“政府监管、法人主体、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政策性、专注性、独立性要求,专业从事政策性农业担保工作,担保对象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额度为10万-300万元。(注:后期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同步调整)。公司将充分发挥省级农业担保平台作用,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努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全方位、可持续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产品定义
江苏农担惠农担保贷款,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借款对象,由江苏农担进行担保,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低成本、高效率、金额足的贷款,用于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环境,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和融资门槛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三、服务对象、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及合作银行
(一)服务对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其他适度规模农业经营主体;
(二)贷款用途。江苏农担惠农担保贷款业务主要用于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
(三)贷款额度。额度为10万-300万元,以家庭信用反担保为主;
(四)贷款期限。用于经营周转的流动性资金,申报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含);用于购买农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或者项目类资金,申保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
(五)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LPR的20%,担保费率年化不超过0.8%。
(六)合作银行。灌云地区合作银行包含灌云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江苏银行、太仓农商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咨询电话:0518-8826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