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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271/2018-00029
发布机构 灌云县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9-06
标 题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2018]灌建建议字第9号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时 效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8-09-06[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王绪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灌西盐场中二圩整体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将灌西盐场中二圩整体搬迁。该区域属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据了解,灌西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金桥盐化集团于2013年上报省住建厅,并在燕尾港镇海滨新城代建了安置住房,主要用于安置棚改的盐场职工。代表建议的中二圩整体搬迁,涉及到盐场职工、本地居民及后续搬迁至的燕尾港镇居民,该项目搬迁主体应为金桥盐化集团,县政府不是搬迁主体。

再次感谢您对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12

 

联系人:张  宁     联系电话:13775568190

  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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