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271/2018-00029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06 |
| 标 题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2018]灌建建议字第9号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 ||
| 时 效 | |||
时间:2018-09-06[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王绪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灌西盐场中二圩整体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建议将灌西盐场中二圩整体搬迁。该区域属于国有工矿棚户区,据了解,灌西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金桥盐化集团于2013年上报省住建厅,并在燕尾港镇海滨新城代建了安置住房,主要用于安置棚改的盐场职工。代表建议的中二圩整体搬迁,涉及到盐场职工、本地居民及后续搬迁至的燕尾港镇居民,该项目搬迁主体应为金桥盐化集团,县政府不是搬迁主体。
再次感谢您对房屋征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 宁 联系电话:13775568190
抄 送:县人大人代联委、县政府督查室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备案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