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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132/2021-00466
发布机构 灌云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8-13
标 题 关于人大代表第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灌民政建议字〔2021〕03号 主 题 词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人大代表第1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1-08-13 18:04[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县人大:

关于您转交的孙耘代表侍庄街道散葬改造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为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58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为了加大散葬乱埋的治理力度,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灌云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灌政办〔2019〕22号),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殡葬治理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组织督察组多次对各镇街进行实地督查核实,殡葬改革工作也列入县对镇街年度考核目标,确保殡葬治理工作的稳步进行。

二、政策及规划完善

《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都是殡葬治理的有力政策依据。2021年6月1日《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已修订出台,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墓以外的区域建造坟墓。为殡葬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2018年我县出台《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灌政发〔2018〕134号)、《关于印发灌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灌政发〔2018〕86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治理工作。同时,我县共规划建设18处公益性公墓,已有16处投入使用,建成的公益性公墓已达到镇街全覆盖。

三、治理工作显著

我县“三沿六区”内散葬乱埋已基本治理完成。根据侍庄街道上报数据,侍庄街道辖区内散葬坟治理工作于2019年就已完成。同时,2019年侍庄街道在辖区内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以满足散葬坟平迁及新增骨灰安葬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治理工作宣传。督促各镇街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教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和个人作用,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职责,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家中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宣传、讲解,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理解配合、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二)加大治理工作强度。督促侍庄街道拿出更严、更实的措施,及时对已经治理完成的散葬坟进行“回头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坚决杜绝出现已治理完成的散葬坟回填和新增散葬坟现象,让群众看到推进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坚定决心,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效。同时,引导群众自愿到公益性公墓中安葬,提高入墓率。充分依靠群众、合力做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灌云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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