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099 | ||
发布机构 | 灌云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
标 题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无号 | 主 题 词 | 其他/其他 |
内容概述 | 无 | ||
时 效 | 有效 |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9-01 09:57[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于晨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过分散式风电进一步推进强村富民攻坚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风电开发自2009年开始起步,目前,在我县从事开发风电项目有华电、华能、国信、新天、和风等央企、省企及部分民企。截至目前,取得核准风电项目装机容量约1015MW,其中已并网规模为795MW,在建规模220MW。我县较好的风力资源主要集中在临港产业区、圩丰镇、四队镇、图河镇和杨集镇等东部片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乡镇均已实施相关的陆上风电产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省发改委于2021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1〕641号),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优化风电、光伏发电特别是风电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严格控制新上陆上风电项目。
根据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县是连云港市唯一拥有海上风电开发权的县区,且在市“十四五”新能源规划中,明确我县陆上风电项目不再规划建设。结合我县现有陆上风电可利用资源已很少的实际情况,“十四五”期间将主要发展海上风电及相关的配套产业,不再开发建设陆上风电。
综上,您提出的“一村一案、风力发电、补贴到村”的强村富民行动与分散式风电相融合的产业从发展模式,在我县不具备实施的政策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产业和强村富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