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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132/2021-00483
发布机构 灌云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8-23
标 题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灌民政提案字〔2021〕06号 主 题 词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1-08-23 11:45[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张华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爱空巢老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灌云县共有总人口约103.18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9.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68%,80岁以上老年人2.68万人,占县总人口的2.6%,我县已跨入老龄化社会。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行动,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空巢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福利津补贴制度。根据《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苏财社〔2014〕254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灌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灌民发〔2021〕16号),通过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发放居家服务补贴,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时加强与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的保障体制制度的衔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15万名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1.68万名老年人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和服务补贴范围,0.2万名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1.07万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二、加强居家养老支持政策

一是持续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近800万元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供免费的日间照料服务,近年来又进一步加大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搭建县、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能力逐年提升,初步形成了以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浴等为主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空巢(留守)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保障。

二是对80周岁及以上老人进行生活能力评估工作,形成“一户一档”高龄空巢老人档案,并指导和督促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好属地政府职责,针对老人的实际困难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关注高龄中空巢、独居老人的生活现状,定期巡访,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意外风险。

三是对高龄、空巢独居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400户),保障空巢老人安全。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对老年人缺失的生活能力进行补偿或代偿,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从而提升居家生活品质,保障空巢、独居老人居家安全。

四是为100户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建设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家庭照护床位,依托就近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满足失能老人“原居安养”的愿望,为家庭照护增能减负。

三、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

一是聚焦失能照护、失智照护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刚性需求,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照护点项目建设。投入400余万元,对县原福利院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后可收住县域范围内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满足特困老人的集中照护需求。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鲁河卫生院医养康复楼已投入运营,可为周边老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二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持续推进公办机构市场化改革。创新运营体制机制,“专业的事”交于“专业的人”来做,引入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在稳步提高机构床位利用率的同时拓展机构的其他养老服务功能,为周边社会老人开展各类居家式上门服务,促使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转型。目前全县12镇街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的已有6家,正在洽谈2家,公建民营机构年底前有望达70%以上。

下一步,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将切实发挥统筹牵头作用,以促进空巢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要求,指导各地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引导社区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努力使老年人能够有效得到家庭照顾、社区帮扶和社会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云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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