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6-00277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9-03 |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灌民政提案字〔2026〕11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 内容概述 | 无 | ||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6-09-03 16:41[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田维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老年公寓普及的提案》收悉。提案精准指出了我县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筑牢行业安全底线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经专题研究,现就提案涉及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及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及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县已备案养老机构27家,总备案床位数2284张,其中正常运营23家,核定床位数2015张,实际入住老年人1120人,整体入住率为55.5%,床位空置现象较为突出。按运营性质划分,各类机构入住率差异显著: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63.2%,市场化服务匹配度较高;公办民营机构入住率60.5%,兼顾普惠性与专业运营;公办公营机构因定位于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服务对象准入范围窄,入住率仅24.2%。此外,全县有4家备案机构因经营不善、消防验收未达标处于暂停营业状态。
除正规备案机构外,全县累计排查出未备案养老服务场所29家,涉及床位324张,实际在住老年人189人,整体入住率约58.3%。这类场所多为农村家庭式照料点,收费集中在1000-2000元/月,契合基层低收入老年群体支付能力,但普遍缺乏规范监管,存在消防、食品等多重安全隐患。与此同时,社区老年公寓、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嵌入式养老载体也普遍存在床位空置、功能闲置、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资源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近年来,我县始终将安全管理作为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底线工程,统筹推进养老机构、社区老年公寓、小微住养场所等各类养老载体的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一)分类监管框架基本成型。参照市级监管要求,将全县养老服务场所划分为养老机构、小微住养场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三类,明确各类场所的认定标准与管理规范,实现社区老年公寓等嵌入式养老载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面推进备案管理,指导各类运营主体完成信息登记与备案,压实运营方安全主体责任。
(二)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持续发力。建筑安全方面,定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分批推进存量场所适老化改造,严格落实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标准;消防安全方面,分类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推动正规养老机构配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社区老年公寓、小微场所配备联网型独立烟感与灭火器材,严格执行防火巡查与24小时值班制度;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服务安全方面,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与服务协议签订,稳步提升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落实收费公示与预收费监管要求。
(三)协同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构建“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兜底”的监管体系,民政、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责,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乡镇(街道)落实属地排查责任,依托基层网格开展常态化巡查,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安全监管格局。
二、当前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
对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与老年群众安全需求,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仍存在不少现实堵点,尤其是社区老年公寓普及过程中安全短板尤为突出:
(一)存量场所先天不足,合规化改造难度大。我县多数社区老年公寓、小微住养场所依托闲置社区用房、老旧民房改建而成,原有建筑设计未执行老年人照料设施标准,普遍存在疏散通道宽度不足、防火分隔不达标、耐火等级偏低等先天缺陷;部分老旧小区、农村社区场地空间受限,改造施工条件差、资金投入高,短期内完全达到建筑、消防规范要求存在现实困难。受入住率偏低、运营收益有限影响,多数运营主体主动投入改造的意愿不强。
(二)基层运营力量薄弱,安全执行能力不足。社区老年公寓、小微住养场所普遍规模小、营收有限,难以足额配备专业护理与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护理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对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服务风险防范等实操能力不足;部分场所人手紧张,24小时值班、常态化防火巡查等制度难以刚性落地。
(三)安全投入动力不足,长效保障机制缺位。普惠性社区老年公寓运营收益偏低,叠加床位空置率较高,多数运营主体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服务运转,在消防设施升级、房屋安全检测、智慧安防设备采购等安全领域主动投入意愿不强,普遍存在“重服务、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与长效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四)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乡镇(街道)层面未设置专门的养老监管岗位,日常排查多由网格工作人员兼任,缺乏建筑、消防、医疗等专业知识,隐患排查精准度不足;部门联合执法的频次与深度仍有提升空间,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时效性、全面性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难点问题,我县将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聚焦社区老年公寓普及中的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补齐能力短板、强化监管合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一)健全分类备案与源头管控机制,夯实安全工作底数
1.全面开展底数摸排。组织乡镇(街道)依托基层网格力量,对全县养老机构、社区老年公寓、小微住养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核实场所属性、床位规模、运营主体、入住情况、安全条件等信息,建立“一场所一台账”动态管理清单,确保应登尽登、应备尽备。
2.强化前置指导服务。对利用闲置公共资源改建社区老年公寓的项目,民政部门提前介入,联合住建、消防部门开展前置安全评估,对照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出具改造指导意见,实行“一场所一方案”推进合规化改造,从源头避免先天性安全隐患。
3.规范登记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要求,明确各类场所的登记流程与备案材料;督促名称、场所、床位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机构及时办理变更备案,实现监管信息动态更新。
(二)健全全领域安全管控体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从严抓实建筑安全。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老年人居室、活动用房的布局设置,刚性落实居室面积、床位数量、防火分隔等要求;每季度组织开展房屋安全自查,对老旧场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主体结构检测鉴定,分级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停用C、D级危房。
2.从严抓实消防安全。分类落实消防设施配置标准,推动正规养老机构完善自动消防系统,社区老年公寓、小微住养场所配齐联网型烟感报警器与灭火器材;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防火巡查制度,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严禁室内明火、违规用电等行为;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场所初起火灾处置与人员疏散能力。
3.从严抓实食品安全。实现养老服务场所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全覆盖,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全流程管理规范;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主动接受服务对象与社会监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
4.从严抓实服务安全。督促各类场所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按评估等级提供对应照护服务,规范签订服务协议;按标准配备护理人员,稳步提升护理员持证上岗比例,重点做好跌倒、坠床、压疮等九类服务安全风险防范;严格执行收费公示与预收费第三方存管规定,杜绝违规收费、非法集资等风险。
(三)健全人才培育与能力提升机制,强化安全运营支撑
1.强化专业技能培训。联合卫健、人社、职业院校等单位,将消防安全、应急救护、慢病管理、风险防控等内容纳入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与年度轮训,重点提升基层社区老年公寓从业人员的安全实操能力;定期开展管理人员运营管理、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培育复合型管理人才。
2.完善岗位激励政策。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技能补贴、工龄补贴等保障政策,提高一线护理人员薪酬待遇,提升岗位吸引力与人员稳定性;选树表彰优秀护理人员与安全管理先进典型,提升行业社会认可度。
3.壮大互助志愿力量。组建党员、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机制,为社区老年公寓提供安全巡查、陪伴帮扶等服务,弥补基层服务与安全管理力量不足。
(四)健全协同监管与责任落实机制,凝聚安全监管合力
1.深化部门联合监管。完善“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兜底”监管机制,民政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按职责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联合执法,对隐患问题实行闭环整改;推行“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2.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职责,依托基层网格开展常态化安全排查,对辖区内养老服务场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基层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隐患识别与问题处置能力。
3.推进信息共享互通。打通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壁垒,共享机构登记、人员资质、健康信息、社保数据等内容,提升综合监管的精准性与高效性。
(五)健全宣传引导与社会监督机制,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1.加强安全宣传引导。通过社区宣传栏、融媒体平台、入户走访等形式,普及养老服务安全知识与相关政策,引导运营主体树牢安全底线思维,提升老年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同步宣传社区老年公寓的服务优势与惠民政策,破除认知偏差,引导老年人主动入住,降低床位空置率,以良性运营支撑安全投入。
2.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与安全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老年人、家属与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动服务与安全管理持续优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持续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推动社区老年公寓高质量普及,切实保障老年群体生命财产安全与养老服务品质。
灌云县民政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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