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289132/2022-00630 |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31 |
| 标 题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 号 | 〔2022〕灌民政提案字第06号号 | 主 题 词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 内容概述 | 无 | ||
| 时 效 | 有效 | ||
信息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时间:2022-10-31 17:05[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卓长勇、穆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要素,推动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灌云县人口老龄化呈现出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明显、空巢化加剧等特征,老龄问题的社会压力显著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为适应灌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与养老服务需求,整合资源要素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标准。制定出台《灌云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灌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灌云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供给方式、支出责任等,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从普惠性养老服务项目、困难老人保障、政府供养老人兜底保障、老年人优待服务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二是加快机构改革,创新运营模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持续推进公办机构市场化改革。创新运营体制机制,“专业的事”交予“专业的人”来做,引入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在稳步提高机构床位利用率的同时拓展机构的其他养老服务功能,为周边社会老人开展各类居家式上门服务,促使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转型。全县12家镇街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运营的已有7家(圩丰、四队、伊山、图河、东王集、侍庄、下车),市场化运作率达58%有效提高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连云港市养老服务条例》有关要求,落实规划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面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
四是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对不具备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全部与各镇街基层卫生室签订了合作协议,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医养服务。通过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对老年人实施分类健康管理。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五是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开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凡符合备案条件,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加强资源整合、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有效获得基本的照护服务。鲁河卫生院建成2600平方米的医养综合楼,设置医养结合床位60张,并于2021年3月投入使用,目前已入住30名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陡沟中心卫生院2022年承担省级民生实事,正在开展老年护理院建设,预计在今年年底通过验收并挂牌运营。
六是制定出台《灌云县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融合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床位在30张以上,并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建的每张床位10000元,改扩建的每张床位5000元,并按入住满半年以上老年人的实住床位,每月分别给予全护理50元、半护理40元、自理30元的日常运营补贴。
七是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和病员照护培训。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作为养老护理员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今年计划培训养老护理员320人次,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轮训一遍。同时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与入职补贴和服务价格挂钩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
下一步,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推动发挥养老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全力推动养老服务由打好基础向质量提升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时代“苏适”养老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灌云县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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