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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132/2022-00100
发布机构 灌云 发文日期 2021-09-01
标 题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无号 主 题 词 其他/其他
内容概述
时 效 有效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灌云 时间:2021-09-01 10:05[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于晨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风电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的新能源产业特别是风电产业起步于2009年,核准装机容量在2015-2018年间达到高峰,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在建。

我县的陆上风电资源丰富,但其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的镇区,如:临港产业区、圩丰镇、四队镇、图河镇等,而西部镇区的风力资源相对于东部来讲相对贫乏。同时,从资源利用开发的角度来看,东部地区滩涂较多,可适当的发展风电产业,而西部多为耕地及基本农田,不太适合发展风电产业。目前,我县已明确提出在“十四五”期间不再开发建设陆上风电项目,且在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中载明。

海上风电资源,我县在“十三五”期间已开发利用300MW的规模,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我县作为连云港地区唯一拟开发的县区,开发规模为1100MW,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将采取竟配的方式进行海上风电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县在“十四五”期间,将抓住海上风电大开发这一有利时机,充分挖掘海上风力资源潜力,探索走出一条“风电+”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如:发展海洋牧场、海工装备等产业。

为了更好的发展我县的海上资源,我县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和资源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以优化,“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力争建设2个5万吨级码头泊位,进一步提升港口的承载力,建成一批进口保税库、出口监管库和保税物流中心,创建综合保税区,推动先进产能向临港集聚。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县将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企业。将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新引进的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奖励、人才扶持等各方面加以扶持;同时将加大对企业节能减排方面的引导,鼓励企业在厂房设计、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等方面采取先进理念,结合企业在能耗方面的所作出的贡献,给予政策支持和一定的奖补资金。

环保节能产业技术水平高、起步阶段投入要求大,我县将结合海上资源开发,加强对环保节能企业的招引和扶持力度,建强产业链,扩大产业规模,将新能源配套制造产业和环保节能产业有机结合,进而形成良性循环并产生规模效应。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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