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289132/2017-00096 | ||
发布机构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03-03 |
标 题 |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灌云县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灌政办〔2017〕16号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提升村庄环境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
时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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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2017年灌云县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灌云县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提升村庄环境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善提升行动的目标
结合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环境改善提升,着力打造32个康居村庄和美丽村庄,解决影响农民群众健康和农村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农民生活环境,构建有效并可持续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机制和运行体系。
二、改善提升行动的原则
1. 突出问题导向。从当前最突出、百姓最关注的村庄环境问题入手,重点解决上级迫切要求、百姓感受强烈的污水、垃圾、违建等问题。
2. 坚持城乡协同。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整治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整治责任主体。
3.注重工作长效。注重构建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治理技术,完善村庄环境整治市场化运行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将交通干线沿线村庄(名单详见附件1)列为重点整治范围,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部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重点消除交通干线沿线村庄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不断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保洁方式,加强农村保洁标准化管理,实行巡回动态保洁和生活垃圾桶装化收集;定期开展村内建筑物和住户庭院环境整治,有效维护村庄绿化植被和各类公共设施;不断完善“县季查、镇月查、村周查”三级督查考核体系,将交通干线沿线农村作为卫生保洁、村容监督的重点,巩固深化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由县统筹办牵头,县住建局、城管局配合,各乡镇实施)
(二)沿国省道干线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
结合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沿204国道、236省道、324省道等国省道,开展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涉及13个乡镇32个村庄,见附件2)。各乡镇要按照江苏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指导标准(见附件3)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点创建活动,在三星级康居乡村和省级美丽乡村中,筛选出条件好的村争创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责任单位:由县统筹办、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实施)
(三)开展经济薄弱村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在全县92个省、市和县确定的经济薄弱村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改善、大提升”百日行动。(具体要求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经济薄弱村开展环境集中整治建设百日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灌委办〔2017〕8号”文件精神执行)(责任单位:由县委农工办牵头,各乡镇实施)
(四)水污染治理工程
1.村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对发展规模较大的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全域村庄污水处理的试点,2017年实现本乡镇域村庄污水处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实施;无害化厕所新改建工程由县卫计委牵头,各乡镇实施)
2.河流、沟塘整治工程。清理河道沟塘垃圾杂物、有害水生植物和漂浮物,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浚河道、沟塘等水系,打造清洁的村庄水环境。(责任单位:由县水利局牵头,各乡镇实施)
3.畜禽养殖污染生态治理。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规划,探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全面开展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污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两年内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关闭或搬迁。逐步取缔分散在居住区内的畜禽养殖和屠宰场。(责任单位:由县农委、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实施)
(五)固体废弃物防治工程
1.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广建立健全“户分类减量—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建立覆盖全部村庄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服务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减少垃圾总量。学习海州区“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成功经验。(责任单位:由县统筹办牵头,县城管局配合,各乡镇实施)
2.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等五类废弃物,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和长效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由县农委牵头,县环保局配合,各乡镇实施)
(六)违章建设清理整顿
对新建房屋,严格按村庄规划或危旧房改造规划实施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做到审批合法,监管到位,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的行为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对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以及闲置宅基地、闲置用地的堆积物进行清理,做到宅院物料堆放有序,房前屋后整齐干净。(责任单位:由县住建局、城管局牵头,各乡镇实施)
(七)村庄绿化工程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尊重当地自然条件,突出乡土特色,着力增加村庄绿量,普遍实现村内道路、河渠、公共空间、房前屋后绿化基本覆盖。注重提升乡村景观,将绿色村庄建设与乡村旅游等农村适宜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带动农民致富、促进农村发展。开展绿色村庄建设示范,建成一批林木覆盖率和绿化美化水平较高的村庄。(责任单位:由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实施)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联动,增强合力。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将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具体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各有关部门要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在政策引导、工作指导、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二)明确政策,精准扶持。县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国家、省级申请整治经费,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的发放实行申报制,年初各乡镇制定建设计划,向县相关部门申报,县相关部门根据县级财政资金情况筛选出重点奖补项目。
(三)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乡镇、县相关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村庄环境整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将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和健康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农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定期组织村民参加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自己动手美化生活环境,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相关部门要挖掘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典型,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市场运作,构建长效。在整治过程中,注重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企业捐资,引导社会投资,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拓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经费来源。
(五)严格考核,加强问责。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考核办法,通过明察暗访、电视曝光、公开报道、重点巡查、现场办公、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村组一线,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整治情况。对年度工作任务不落实、重点整治项目进度滞后、治理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严格问责。
附件:1.2017年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名单
2.2017年美丽乡村与康居村庄建设名单(32个)
3.江苏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指导标准
附件1
2017年交通干线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名单
序号 |
道路名称 |
乡镇 |
行政村(自然村) |
---|---|---|---|
1 |
长深高速 |
侍庄街道 |
于庄村(合兴庄) |
侍圩村(侍圩庄) |
|||
乔圩村(牛栏垛) |
|||
沈庄村(蒲洼、顶丰庄) |
|||
乔圩村(小福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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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山镇 |
官路口村(官路口、徐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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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场村(小李庄) |
|||
披甲墩村(披甲墩) |
|||
王圩村(王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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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伊乡 |
花厅村(唐吕庄、小郭庄、大葛庄、四合庄、小吴庄、和尚庄) |
||
小茆村(大茆庄、小茆、杨野场) |
|||
祝荡村(东杨野场) |
|||
大孙村(后寨庄) |
|||
董集村(徐庄) |
|||
2 |
沈海高速 |
小伊乡 |
祝荡村(东祝荡、西祝荡、小吴庄、小卞庄) |
赵沟村(大孙庄) |
|||
河西村(大徐庄) |
|||
下车镇 |
胡圩村(卓庄、印庄、姜庄) |
||
青山村(曹庄) |
|||
上车村(韩庄、汪场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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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村(陈赵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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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村(小史庄、小王庄) |
|||
杨集镇 |
萌旭村(小圩庄、兴安庄) |
||
同阳村(庄沟庄) |
|||
孙跳村(季庄、和尚庄、小李庄) |
|||
2 |
沈海高速 |
杨集镇 |
五福庄村(大兴庄) |
邵庄村(中丰庄) |
|||
利华村(大闸口、小张庄) |
|||
图河镇 |
马屯村(小东庄、后朱地、大冯圩) |
||
南岗村(小王庄、蔡庄) |
|||
3 |
204国道 |
同兴镇 |
三川村(孙西、孙东、孙口庄、小和庄、跃进门) |
下车镇 |
胡圩村(大柴市、祝庄) |
||
仲集村(仲集) |
|||
柴市村(石西、毛口、小柴市) |
|||
伊山镇 |
朱韩村(韩东、港西、傅庄、尹庄) |
||
彭洼村(邓庄) |
|||
东王集镇 |
元邦村(四大门、元邦、西徐庄) |
||
六里村(陈庄、徐庄) |
|||
韩圩村(小武庄、杨湾、大陈圩) |
|||
杨集镇 |
双湾村(成圩、谢湾庄、马庄、房湾) |
||
元兴村(集镇区) |
|||
新庄村(新庄) |
|||
三图村(三图) |
|||
通榆村(水屯庄) |
|||
4 |
236省道 |
侍庄街道 |
县城区(三合村、剑敦村) |
树云村 |
|||
乔圩村(牛栏垛) |
|||
沈庄村(马圩) |
|||
5 |
324省道 |
杨集镇 |
乔圩村(大乔圩) |
利华村(小张庄) |
|||
图河镇 |
安福村(孟大沟、油坊) |
||
图河村(图河) |
|||
二道沟村(二道沟) |
|||
七道沟村(五图河农场段) |
|||
八道沟村(八道沟、兴南庄) |
|||
5 |
324省道 |
南岗乡 |
大杨村(大杨庄) |
南岗村(吴大荒、集镇区) |
|||
隆昌村(郑庄) |
|||
岗东村(潘严、后胥庄) |
|||
侍庄街道 |
朱胥村(朱胥、马河口) |
||
县城区(陆庄村、三合村、季窑村) |
|||
灌西盐场 |
集镇区 |
||
五图河农场 |
集镇区 |
||
6 |
242省道 |
四队镇 |
大东村(前圩庄、后庄) |
隆兴村(东南庄、小新庄、兴东庄) |
|||
三队村(后大堆庄) |
|||
杨庄村(沈庄) |
|||
沈场村(西兴庄、曹场、西场、街东庄) |
|||
鲁河村(魏场、翁场、鲁河八组、十一组、二组) |
|||
图河镇 |
朱庄村(小新庄、朱庄) |
||
董庄村(半路庄、小后庄、新建庄) |
|||
安福村(孟大沟) |
|||
杨集镇 |
利华村(利华小六队,利华1队) |
||
封圩村(小潘庄,小南庄) |
|||
学田村(东成庄,方庄,潘圩里,四道圩,小后庄) |
|||
界南村(东小庄) |
|||
7 |
228国道 |
燕尾港镇 |
|
灌西盐场 |
|
附件2
2017年美丽乡村与康居村庄建设名单(32个)
序号 |
乡镇(街道) |
村(庄)名 |
1 |
伊山镇 |
川星村 山前村 山西村 披甲墩村王圩村 任庄村 向阳村 七里松村 |
2 |
东王集镇 |
盐河村 杨圩村 |
3 |
侍庄街道 |
瓦房村 常荡村 |
4 |
杨集镇 |
小乔圩 潮河村 |
5 |
南岗乡 |
岗北村 马蹄村 |
6 |
龙苴镇 |
嵇岭村 杨范村 |
7 |
小伊乡 |
盐西村 大孙村 |
8 |
圩丰镇 |
圩丰村 海提村 |
9 |
四队镇 |
三队村 二队村 双闸村 |
10 |
图河镇 |
朱庄村 兴隆村 |
11 |
同兴镇: |
伊芦村 轴北村 |
12 |
下车镇 |
黄荡村 茆庄村 |
13 |
燕尾港镇 |
三百弓村 |
附件3
江苏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指导标准
一、公共服务设施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按每服务千人500m2左右建筑面积配建,整治型、整治扩建型村庄应尽可能利用现闲置的小学、厂房等既有建筑进行改造利用。
内容 |
设置条件 |
建设规模 |
备注 |
1.村委会 |
村委所在地设置 |
200—400m2 |
兼顾党员活动中心和远程教育场所、治安和民事调解场所 |
2.卫生室、计生站 |
结合村委会设置 |
单独设置时 不少于80m2 |
|
3.文化活动室 |
可结合公共服务 中心设置 |
不少于50m2 |
含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 |
4.幼儿园、托儿所 |
可单独设置,也可附设于其它建筑 |
满足实际需求 |
|
5.便民服务中心 |
可结合公共服务 中心设置 |
70—150 m2 |
|
6.农资超市 |
可结合公共服务 中心设置 |
50 m2以内 |
|
7.公共活动及健身场地 |
可与绿地或公共服务中心结合设置。 |
总用地面积不超过0.5m2/人 |
少用硬质铺地,选用材料应简朴、经济 |
二、内部道路交通设施
内容 |
建设标准 |
建设要求 |
备注 |
1.村庄道路 |
村庄主要道路路面宽度4-6m;村庄次要道路路面宽度2.5-3.5m;宅间道路路面宽度2-2.5m。 |
主要道路宜采用硬质材料为主的路面;次要道路及宅间道路路面采用石板、青砖、鹅卵石等乡土化、生态型的铺设材料;具有历史文化传统的村庄道路路面宜采用传统建筑材料。 |
1500人以上村庄可按主要、次要、宅间三级道路布置;3000人以上村庄主要道路可适当扩宽至8-9m。结合邻里交往和休闲健身需求,合理布置村庄步行道。 |
2.停车设施 |
农用车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村内道路宽度超过5米的可适当考虑部分占道停车;有特殊功能(如乡村旅游)村庄的停车场地宜在村庄周边集中布置。 |
三、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设施
内容 |
建设标准 |
建设要求 |
---|---|---|
1.给水 |
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满足用水水量,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 |
区域供水优先;在城镇供水服务半径内的村庄优先采用管网延伸供水;用自备水源的应配套建设净化、消毒设施。 |
2.排水 |
排水体制:经济条件较好或新建型村庄宜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其它村庄进行不完全或完全分流制改造。 污水处理: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优先,或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资源节约、工艺可靠的污水处理技术进行相对集中处理。 |
排水管网宜尽量采用重力流,污水管网不得使用平企口混凝土管。居住集中、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可建设有动力处理工艺;其他村庄,可结合实际,建设微动力或无动力的组合生态处理系统。 |
3.绿化 |
乡土自然,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设1处公共绿地或小游园,可与公共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结合设置。 |
应以乔木为主多用果木、蔬菜和乡土花卉,注重原生植被保护,慎用草坪、灌木;将村口、道路两侧、宅院、山墙、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的空闲地作为绿化重点;植物品种宜选用具有地方特色、多样性、经济性、易生长、抗病害、生态效应好的品种;提倡自由式布置。 |
4.供电及通信 |
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实施到位,保障安全。村庄主要道路设置路灯照明,光源宜采用节能灯,经济条件较好的推荐采用太阳能灯具。低压架空线与建筑物距离、变压器及电气装置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 |
电信、有线电视线路宜同杆敷设;架空线杆排列应整齐,尽量沿路一侧架设。 |
5.公厕 |
1500人以下设置1—2座,1500人以上设置2—3座;达到或超过三类水冲式标准。 |
可结合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
6.生活垃圾收运 |
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 |
鼓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有机垃圾源头资源化利用。 |
四、环境及卫生整治
内容 |
建设整治要求 |
1.村口 |
通过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村口形象,整体风貌应自然、亲切、宜人,能体现地方特色与标志性。 |
2.滨水景观 |
滨水驳岸以自然、生态形式为主;滨水绿化以亲水型植物为主;尽量保留现有河道水系,并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疏通。 |
3.卫生整治 |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得到落实,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河塘得到疏浚,水体清洁、无漂浮物,环境整洁卫生。 |
灌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