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10:15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2号)等文件要求,灌云县深入落实化工企业关停工作,按照《关于对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连化联席办〔2017〕31号)标准,各相关部门、园区认真开展了2018年关停工作,县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和临港产业区共同开展了关停验收工作。2018年上半年达到市级关停标准的化工生产企业共10家,分别为连云港海韵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灌云县强达医药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力达宁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春光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明悦欣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泰格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驰野氯化钙有限公司、连云港元通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晋光鑫溢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盛世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