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灌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7-31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灌云县政府起草了《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灌云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上述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30日(共30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灌云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三、反馈意见方式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yxczjzc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或“资产配置标准征求意见”或“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电话联系:联系人:李东华,联系电话:88810019。
3.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寄送至灌云县建设中路3号灌云县财政局(邮编:222200),信封上请注明“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或“资产配置标准征求意见”或“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采纳您的意见,请务必在反馈时注明建议对应的条款序号,并简要说明修改理由。社会公众提交意见的,请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会严格保密。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1:《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灌云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3:《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灌云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合并版.pdf
《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灌云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灌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合并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