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13 15:19 信息来源: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耿良连:
你的渔业捕捞许可证,证书编号:灌船捕(2020)N76628号;许可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期满后未依法延续。
依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届满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使用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捕捞许可证。”《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失效,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注销:(一)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的规定,现将你证书编号为:灌船捕(2020)N76628号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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