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03 08:55 信息来源: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加强我县海洋养殖渔船管理,规范养殖生产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灌云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灌云县海洋养殖渔船管理办法(草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该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2月3日(共30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灌云县海洋养殖渔船管理办法(草案)》(详见附件)。
三、反馈意见方式
1.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yny275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渔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在线留言:请登录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uanyun.gov.cn),在“政务公开”栏目的本公告页面下方直接提交留言。
3.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寄送至灌云县伊山中路357号灌云县农业农村局(邮编:222200),信封上请注明“渔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四、注意事项
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采纳您的意见,请务必在反馈时注明建议对应的条款序号,并简要说明修改理由。社会公众提交意见的,请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会严格保密。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灌云县海洋养殖渔船管理办法(草案)》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下载: 灌云县海洋养殖渔船管理办法(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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