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境外进入(返回)灌云县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时间:2020-03-15 22:55  信息来源:灌云[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境外入(返)灌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及时主动向所在镇街(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和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机构落实集中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境外入(返)灌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镇街(社区、村居)应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县内人员“非必须,不出国(境)”,确需出国(境)的,应提前向镇街(社区、村居)或单位报告登记。
五、违反本通告精神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灌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518-88986707。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灌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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