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8 17:35 信息来源: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我市限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连卫医政便函〔2019〕3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备案开展《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在列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1:灌云县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医疗机构及技术名称)。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附件:灌云县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医疗机构及技术名称.docx
灌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