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辅人员公告

时间:2018-04-04 15:38  信息来源:灌云县[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增强检察机关履职能力,提升我院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水平,经本院党组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5日至1998年4月5日期间出生,特殊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灌云县户籍(特殊优秀人才可不受此限);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5、有较高政治觉悟,品貌端庄,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内勤

2

不限

中文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实绩

新媒体工作室

采编人员

2

不限

计算机、新闻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实绩

财务会计

2

不限

财会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实绩

检察业务

辅助人员

2

不限

法学类,或有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实绩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照6张,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特困家庭持相关证明免收考试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社局2楼大厅

联系人:陈余栋(手机13905121267政务通623427)

李润木(手机13851285522政务通207618)

联系电话:0518-88881013

进入初审环节,考生须提供本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及专业加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考岗位必需的专业文化知识、政治理论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及考试范围,总分120分。专业加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专业实践技能,总分80分,由招考单位组织测试。根据考生两项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名单。如因同分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超过1:3比例,同分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由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综合表现评分。

六、体检

按照考生笔试(含专业加试)、面试(各占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招聘人数1:1比例安排体检,如遇同分需加试,方式另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主要审查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及有无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记录,如遇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通过的,在县政务网和灌云检察网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

、工资待遇

扣除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后,基本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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