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时间:2018-12-18 11:09  信息来源:灌云县住建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第六十五期灌云县商品房退房房源申报表

一、房源公示期: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7日

二、认购人须在本月27日中午前,到恒驰大厦行政中心2楼45号窗口签订《退房房源认购书》并向开发企业缴纳认购保证金一万元。
  三、每套退房房源,当月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四、提交县房地产管理处(市场科)的资料为:1、《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变更申请表》。2、开发企业《承诺书》。3、参加认购人员名单及认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认购人系未成年人,还需提供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五、参加退房抽签的认购人,须在本月28日14:30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退房房源申购书回执到恒驰大厦11楼会议室商品房退房抽签现场履行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可不需公证。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开发企业在退房抽签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签的认购人提供相关公证文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中签的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开发企业应在三日内退还。
  七、抽签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支付。也可由开发企业先行垫付,在与中签人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收取。
  八、参加退房抽签的房源,两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

序号

小区名称

幢号

单元号

房间号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单价(元/

1

金地华城

2

1

301

住宅

125.73

3445

2

台壹号

9

3

901

住宅

105.28

6493.99

3

伊和苑

24

2

803

住宅

120.12

5827.505

4

福泽东方

5


103

商业

78.66

12700

5

鸿运市商务楼

1-1


202

商业 

213.07

3200

6

鸿运市商务楼

1-1


102

商业 

213.07

5200

7

兴业城市花园

12

2

402

住宅

87.35

3800

8

兴业城市花园

13

2

302

住宅

87.35

3800

9

兴业城市花园

13

3

301

住宅

87.35

3800

10

兴业城市花园

13

2

402

住宅

87.35

3800

11

兴业城市花园

13

3

401

住宅

87.35

3800

12

兴业城市花园

15

1

502

住宅

117.43

3300

13

兴业城市花园

12

3

301

住宅

87.35

3800

14

兴业城市花园

12

3

401

住宅

87.35

3800

15

书香湖畔

4

2

501

住宅

123.6

66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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