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8 11:42  信息来源:灌云[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民事〔2020〕3号)精神,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现将2020年度清明祭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公墓暂实行限制性开放。禁止组织公祭、共祭等群体性活动。每座墓祭扫人员不超过2人。各公墓依据容量推行预约错峰祭扫,坚决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二、全县各骨灰堂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亲属在室外指定地点祭扫,每个格位祭扫人员不超过2人。

三、所有进入公墓的祭扫人员要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禁止进入墓园。各殡仪服务单位要做好祭扫人员引导、分流和墓区环境每日消毒工作。

四、各镇街、殡仪服务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方案预案和具体措施,并采取多种形式告知群众。祭扫高峰期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在公墓外围延伸设卡,提前做好车辆分流,避免墓园外等候人员大规模聚集。

五、严密做好墓区防火工作。提倡文明祭扫,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等活动;推行网络祭扫,市殡葬管理处在“我的连云港”微信公众号开通免费在线祭扫平台(3月20日正式上线),鼓励有条件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开通网上祭扫通道。

请各镇街、县民政局结合实际,会同公安、卫健委、城管、消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合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安全有序。

联系人:沙波  13951491111

灌云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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