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灌云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先建后补补贴发放公示

时间:2025-09-18 09:08  信息来源: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耕环〔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灌云县土肥站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新建2022、2023年小麦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经第三方事务所对先建后补主体建设情况核查确认,现对2022、2023年灌云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先建后补主体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2)。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起至9月2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灌云县土壤肥料站反映。

联系电话:0518-80539292

附件:1. 2022年灌云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先建后补主体补贴发放公示表

    2.2023年灌云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先建后补主体补贴发放公示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灌云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先建后补主体补贴发放公示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2:2023年灌云县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先建后补主体补贴发放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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